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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报道 “梅沙教育杯“第三届全国帆船青少年俱乐部联赛上海站竞赛规程

来自: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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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沙教育杯第三届全国帆船青少年俱乐部联赛
上海站竞赛通知

赛事时间:2017428日-51日
赛事地点: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淀山湖)
参加单位:各城市帆船俱乐部

承办单位:上海市体育总会;
          上海艇运动协会;
          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上海美帆体育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地方海事局

1、参赛资格
1.1参赛者以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在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注册的会员单位俱乐部都有权参赛,参赛选手为业余帆船运动爱好者。
1.2参赛选手年龄为17岁以下,OP级参赛选手年龄16周岁以下家庭项目除外,参赛选手需取得中帆协青少年业余帆船3级证书。

2、竞赛级别与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场地赛
比赛设以下项目:
OP竞赛级别:
OP帆船男子:9-15岁,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OP帆船女子:9-15岁,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Topper竞赛级别:
TOPPER帆船男子11-16岁,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TOPPER帆船女子11-16岁,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家庭项目
家庭项目(2-4人项目,至少一名17岁以下。
船型omega

3、竞赛规则
3.1本赛事将执行国际帆船竞赛规则2017-2020(RRS)中所定义的规则
3.2各级别不足2个单位5条船不成立比赛;
3.3各成员国家/地区管理机构的规定不适用本次比赛。
3.4竞赛规程以中英文表述。有歧义时以英文为准。
3.5各分站赛OP和TOPPER项目在第一天比赛后,依据成绩分为金银组,前15名为金组,后面的为银组,继续后轮比赛。金组成绩为本站第1至15名,银组成绩从第16名开始排列。若因天气变化无法完成分组后比赛,则依已完成的比赛成绩确定名次。
3.6比赛时在分出金银组之前,按不同项目编排出发时间顺序。确定金银组后,同一船型男女金组同时出发,男女银组同时出发。

4、计分方法
4.1场地赛采用帆船竞赛规则中附录A低分计分法。 
4.2各级别至少完成3轮比赛方能构成赛事。
4.3当比赛完成少于(含)5轮时,按所有轮次总成绩计分;
4.4当比赛完成6轮时,扣除一轮最差成绩不计分。

5、广告
5.1执行国际帆联规章第20条广告规定,赛事组委会可能会要求在比赛船体和桅杆上展示赛事赞助商的广告。
5.2各参赛队在比赛船只上投放的船队广告必须取得赛事组委会的同意。
5.3组委会有权拒绝与赛事赞助商相冲突的参赛队广告。

6、报名
6.1各俱乐部参赛队员请于2017329日前在中帆协网上报名,同时缴纳相关费用。
注:
a、报名表请参见本规程最末端。
b、“相关费用”明细请见规程7.1和8.6。
6.2 晚于规定时间报名的运动员,组委会保留不接受其报名要求的权利(视器材租赁情况定)。

7、费和住宿
7.1报名费每人500
7.2逾期10天内报名,若赛区接待能力和器材条件允许,可接受延迟报名,报名费每人1000元
逾期10天后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后退出比赛者,报名费不退。
7.3组委会将提供就近协议酒店供各参赛队入住参考,住宿费用及编外人员费用自理。

8、租赁器材
8.1 Op和Topper级别由组委会提供统一器材
8.2 运动员可使用自带舵板、稳向板、桅杆、帆,但须通过会丈量。
8.3 租赁器材为全套装备,含桅杆、帆、滑轮、缭绳、船架等。
8.4 器材租金,自201742810时起至51日比赛结束。
8.5全部参赛选手需缴纳1500元船只押金,比赛结束如无船只损坏则退还。如因使用不当发生损坏则按实际损失赔偿承办单位。(自带船只器材免押金)

9、日程安排(详情请参见稍后补充通知)
428
15:30 报到注册,领取船只
18:00 欢迎晚餐宴 活动
429
9:00开幕式
10:00练习赛
13:00 比赛
430 比赛日
09:30 比赛
5月1
09:30 比赛
14:00闭幕式暨颁奖仪式

10、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请于报到时领取。
11、航线
竞赛官在比赛开始前说明比赛航线,具体查看航行细则。
12、惩罚机制
组委会可能会基于国际帆联的惩罚机制进行一些修改。具体惩罚机制见航行细则。

13、安全规定
所有参赛选手须自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救生衣,选手在水上期间必须始终穿着救生衣。
14、辅助船
14.1 只有注册为赛事安全艇的辅助船才允许进入竞赛场地。
14.2 辅助船的标识为“RESCUE(救援)”,需与参赛船只保持距离,除非该船为组委会提供的裁判船。

15、名次和奖励
15.1 OP和TOPPER项目,分站赛个人前3名,由组委会奖励每人1000元
15.2所有参赛选手均可获得中帆协参赛证书,参赛证书由中帆协负责提供。
15.3奖励明细请见稍后补充通知。

16、免责声明与保险
16.1选手自行决定参赛,参赛选手须自己承担参赛的风险和责任。组委会不对赛前、赛中和赛后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器材损坏和丢失负责。选手报名参赛,即视为其监护人知晓并接受赛事规程及赛事相关规定。
16.2选手应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报到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6.3 是否参加比赛和是否继续比赛是每个参赛运动员的责任。

17、其他信息
17.1 赛事信息咨询:
联系人:鲍忠林
联系电话:13611926895
17.2 汇款信息
名称: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朱家角支行
账号:439059226618
17.3 请登陆中帆协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名具体开放日期另行通知。

18、未尽事宜,请见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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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沙教育杯第三届全国帆船青少年俱乐部联赛
上海站竞赛通知

赛事时间:2017428日-51日
赛事地点: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淀山湖)
参加单位:各城市帆船俱乐部

承办单位:上海市体育总会;
          上海艇运动协会;
          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上海美帆体育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地方海事局

1、参赛资格
1.1参赛者以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在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注册的会员单位俱乐部都有权参赛,参赛选手为业余帆船运动爱好者。
1.2参赛选手年龄为17岁以下,OP级参赛选手年龄16周岁以下家庭项目除外,参赛选手需取得中帆协青少年业余帆船3级证书。

2、竞赛级别与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场地赛
比赛设以下项目:
OP竞赛级别:
OP帆船男子:9-15岁,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OP帆船女子:9-15岁,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Topper竞赛级别:
TOPPER帆船男子11-16岁,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TOPPER帆船女子11-16岁,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家庭项目
家庭项目(2-4人项目,至少一名17岁以下。
船型omega

3、竞赛规则
3.1本赛事将执行国际帆船竞赛规则2017-2020(RRS)中所定义的规则
3.2各级别不足2个单位5条船不成立比赛;
3.3各成员国家/地区管理机构的规定不适用本次比赛。
3.4竞赛规程以中英文表述。有歧义时以英文为准。
3.5各分站赛OP和TOPPER项目在第一天比赛后,依据成绩分为金银组,前15名为金组,后面的为银组,继续后轮比赛。金组成绩为本站第1至15名,银组成绩从第16名开始排列。若因天气变化无法完成分组后比赛,则依已完成的比赛成绩确定名次。
3.6比赛时在分出金银组之前,按不同项目编排出发时间顺序。确定金银组后,同一船型男女金组同时出发,男女银组同时出发。

4、计分方法
4.1场地赛采用帆船竞赛规则中附录A低分计分法。 
4.2各级别至少完成3轮比赛方能构成赛事。
4.3当比赛完成少于(含)5轮时,按所有轮次总成绩计分;
4.4当比赛完成6轮时,扣除一轮最差成绩不计分。

5、广告
5.1执行国际帆联规章第20条广告规定,赛事组委会可能会要求在比赛船体和桅杆上展示赛事赞助商的广告。
5.2各参赛队在比赛船只上投放的船队广告必须取得赛事组委会的同意。
5.3组委会有权拒绝与赛事赞助商相冲突的参赛队广告。

6、报名
6.1各俱乐部参赛队员请于2017329日前在中帆协网上报名,同时缴纳相关费用。
注:
a、报名表请参见本规程最末端。
b、“相关费用”明细请见规程7.1和8.6。
6.2 晚于规定时间报名的运动员,组委会保留不接受其报名要求的权利(视器材租赁情况定)。

7、费和住宿
7.1报名费每人500
7.2逾期10天内报名,若赛区接待能力和器材条件允许,可接受延迟报名,报名费每人1000元
逾期10天后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后退出比赛者,报名费不退。
7.3组委会将提供就近协议酒店供各参赛队入住参考,住宿费用及编外人员费用自理。

8、租赁器材
8.1 Op和Topper级别由组委会提供统一器材
8.2 运动员可使用自带舵板、稳向板、桅杆、帆,但须通过会丈量。
8.3 租赁器材为全套装备,含桅杆、帆、滑轮、缭绳、船架等。
8.4 器材租金,自201742810时起至51日比赛结束。
8.5全部参赛选手需缴纳1500元船只押金,比赛结束如无船只损坏则退还。如因使用不当发生损坏则按实际损失赔偿承办单位。(自带船只器材免押金)

9、日程安排(详情请参见稍后补充通知)
428
15:30 报到注册,领取船只
18:00 欢迎晚餐宴 活动
429
9:00开幕式
10:00练习赛
13:00 比赛
430 比赛日
09:30 比赛
5月1
09:30 比赛
14:00闭幕式暨颁奖仪式

10、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请于报到时领取。
11、航线
竞赛官在比赛开始前说明比赛航线,具体查看航行细则。
12、惩罚机制
组委会可能会基于国际帆联的惩罚机制进行一些修改。具体惩罚机制见航行细则。

13、安全规定
所有参赛选手须自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救生衣,选手在水上期间必须始终穿着救生衣。
14、辅助船
14.1 只有注册为赛事安全艇的辅助船才允许进入竞赛场地。
14.2 辅助船的标识为“RESCUE(救援)”,需与参赛船只保持距离,除非该船为组委会提供的裁判船。

15、名次和奖励
15.1 OP和TOPPER项目,分站赛个人前3名,由组委会奖励每人1000元
15.2所有参赛选手均可获得中帆协参赛证书,参赛证书由中帆协负责提供。
15.3奖励明细请见稍后补充通知。

16、免责声明与保险
16.1选手自行决定参赛,参赛选手须自己承担参赛的风险和责任。组委会不对赛前、赛中和赛后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器材损坏和丢失负责。选手报名参赛,即视为其监护人知晓并接受赛事规程及赛事相关规定。
16.2选手应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报到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6.3 是否参加比赛和是否继续比赛是每个参赛运动员的责任。

17、其他信息
17.1 赛事信息咨询:
联系人:鲍忠林
联系电话:13611926895
17.2 汇款信息
名称:上海美帆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朱家角支行
账号:439059226618
17.3 请登陆中帆协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名具体开放日期另行通知。

18、未尽事宜,请见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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