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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码头厅长朱拉表示,码头厅批准自8月24日起,允许外国人的大型超级游艇包括豪华游艇和竞赛游艇,进行商业注册登记,以有条件地进行经营,或让泰国游客租用,促进水上旅游经营和响应总理倡议,推动泰国成为东盟的海洋运输和旅游中心。 朱拉表示,过去以来,泰国领海对外国人的游艇开放只限于旅游和休闲,不允许进行经营和从事旅游用途的出租业务。现码头厅调整了相关法规,允许艇身长在30米以上的游艇,可经泰国代理或游艇所有人在泰国设立的公司申请商业注册,以经批准从事游艇出租经营业务,每次批准期限不超过1年。但艇身长度少于30米的外国人游艇,还未允许从事上述注册和经营,因要保护泰国经营商的权益。 朱拉还指出,估计在新规实施的首年,来自欧洲和加勒比海的大型游艇申请商业注册不少于25-30艘。而码头厅正研究兴建可停泊运载1000人以上大型邮轮的两个专用码头,分别设在甲米和素叻他尼府。在今年7月,已经前往拟选兴建码头的地点,向当地民众进行公关宣传,接着将进行兴建码头的环境和社区影响评估。
(内容来自: 艇好会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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