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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领土、边界、领海――从奥本海国际法说起

2015-4-25 22:11 · 大杂烩
来自: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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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一般是指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是国际社会的最基本成员。截止2011年7月18日,世界上共有198个主权国家(194个联合国会员国,2个联合国观察员国(巴勒斯坦和梵蒂冈),2个未加入联合国(库克群岛、纽埃)。
     从国际法的观点看,国家是定居在特定领土之上,并结合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权力之下的人的集合体。但是,实际上,直到《奥本海国际法》出版之前,世界各国及学者对于什么是国家没有一个确切的、大家都能接受的概念。众说纷云,当时有影响的说法是20世纪初的几位法国和德国学者如Jellinek, Laband,Carré de Malberg,创立了国家三要素的理论,强调了国家政治权力与领土、人民的统一。1905-1906《奥本海国际法》第一版的出现(现在已经第九版),在国际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主张的国家四要素说,得到了绝大多数国家与学者的认可。《奥本海国际法》认为:“当人民在他们自己的主权政府下定居在一块土地上时,一个正当意义的国家就存在了”这其中的人民、主权、政府、土地就成了一个国家的存在的四要素,缺一不可!1933年在蒙得维的亚签订的《美洲国家关于国家权利和义务的公约》第一条称:“国家作为一个国际人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可以说此国际公约是对奥本海国际法关于国家四要素的第一个国际承认。此条约对国家的规定,许多权威著作都以该公约提出的国家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来分析研究国家的概念。公约提出的前三个条件很好理解,与国家存在的实际一致,第四个条件,与他国交往能力,其实就是主权和独立。因为如果没有主权和独立,就没有与别国交往的能力。
   至此,国家的四要素说基本完成,为世界各国承认。
    即固定的居民(permanent population);
    确定的领土(defined territory)
    政府(government);
    主权(sovereignty)
    到这里,大家也许就明白了,为什么台湾不是国家,最主要的是他不具备国家的第四个要素――主权!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一直与台湾抢邦交国,一直不让它参加国际组织,因为国际组织一般来说只允许主权国家加入。当然一些非政治性的国际组织,我们出于人道等原因,允许台湾以“中华台北”的名义加入,如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奥委会等。原因就在于,使台湾得不到国际承认和与国际交往,也就是使其不存在国家第四个要素:与他国交往能力――主权独立。
     领土与边界:是指完全属于国家主权下的地球空间部分,这一部分并不限于地球的表面,它不仅包括陆地和水域表面部分,还包括陆地和水域的上空和底土部分。国家领土由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层领土构成。
应该说,领土是相邻国家之前最复杂的部分,在二战之前,除了欧洲大部分国家对领土有着严格的边界划分,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没有一个完整的、清晰的国界划分,基本上都是烂账一本。这也造成了领土磨擦不断。要详细解说还是大家有时间去买本《国际法》看看。
    国与国之间的边界形成基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长期历史过程中根据各方历来行政管辖所及的范围而逐渐形成的,称为传统边界线或历史边界线;另一种是有关国家通过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来划定的,称条约边界线。到了现代,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边界都是条约边界!可是在二战之前,好多国家的边界还是传统的边界,即使有条约边界,因为测量与到达能力的问题,相当一部分不精确。对于我国而言,是世界上大国当中,边界最复杂的国家!看看我们的地图就知道。基本上是采用地形边界:河流,高山,湖泊为界的居多。实际上,现在有相当多一部分人或境外的敌对宣传势力对我们的党和政府进行诋毁的方式就是建国后我们丢了多少领土!其实,这是对没知识没文化的人一种有效宣传方式。我国建国后,可以说为中国共产常为国家的领土最大化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和贡献,不然,别说外蒙古,现在的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和原来我们称之为满洲的东三省,都有可能被列强强占!这是因为,在历史上,中国可以说是最后一个放眼看世界的大国,我们与周边国家一直就没有边界线,除了天然的可以做边界的河流高山外,其它的地方就是一笔糊涂账,完全的靠国家的能力来解决,这些地方,以传统势力范围来管控,你国家强大时,管控范围就大,势力完蛋时,势力范围就被压缩。试想一下我们历史书中所说的黑龙江以外,新疆以外的加起来16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被人抢了,说实话,按严格意义的国际法,那不能算你的领土,那里只是大清帝国的传统势力范围!大清帝国牛逼时,那里你能管;当大清成了肥羊时,别说那里,你的帝都还不是人家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象公共厕所一样?笔者曾徒步过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到过中国最原始的地方。到了那里才知道,那个地方不是印度的,不是中国的,是几千年来世代居住在原始森林中的藏族,洛巴族、门巴族人的,但是到了今天,由于他们太弱小,地盘就成了中印两个大国抢占的目标。可以说,只要国家强大,那个地方就是谁的。因此,现在我们与印度谈判,只是作样子,在拖时间!我们在拼命的发展自己,壮大自己,因为国土的取得是要靠实力说话的,只有到过那里的人才知道,在那里打仗,烧钱呀!没有实力,你玩不起!
      到今天我国与大多数邻国都完成了划界,也扫除了国家发展的干扰因素。当然与印度,日本,韩国等国家还有领土与岛屿争端。我相信国家一定会以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最终完成划界,当然最终是要靠实力完成的,你实力强大,对方就不敢要价太高!现在网上一些人,光在那里瞎叫唤!你有那时间看看书,了解点常识,为国家分点忧!包括那些抵制日货的愤青们,抵制日货要是真好使,国家还用费劲巴拉吃力不讨好干嘛?宣布中国不进口日货,让日本灭了得了!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没知识没文化的暴民太多了,打着爱国的名义,干着危害国家的事实,除了没头脑,就是瞎扯蛋,日本人还没打进来,先把自己同胞的车砸了,把同胞的脑袋叫开了。你说你是真爱国呢?还是瞎爱国?使劲不成,全是倒忙!中日韩正以搞自由贸易区谈判,现在与韩国基本谈成了,和日本的由于许多因素一直进展不大!知道谁最不愿意看到中日韩自贸区成立吗?美国!现在网上不断炒作中日对立的也是美国人!再加上国内的一些没头脑的民族主义者的帮忙。打着爱国的名义,干着亲着痛仇者快的事情,让美国看笑话。钓鱼岛问题是谁炒起来的?美国人!邓公的智慧搁置争议,让后人去解决钓鱼岛的问题!他老人家的聪明在于,知道自己的实力,知道对手的实力,也知道未来是中国的,我们要的是时间!再给中国二十年!现在看,用不上二十年了,最多十年!所有的问题就都不是问题的。台湾,前几年还是我们对外关系中的心头大患,现在明显不是我国对外关系的重心了!为什么?国家实力已经高出96年那个时代太多!我们站在了更高的平台上,现在看的是全球!和美国在争金融霸权!只有争得了这个,你才是老大!你看美国二战后抢过国土吗?他不要这个了,他可到你家打你,但不要你的土地,因为他的金融霸权是让全世界给他打工!他在家里坐享其成!
     领海:领海(英文:territorialsea或territorial waters)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属沿海国主权管辖。国际法上一般定义为:是指沿海国家陆地领土和内水以外邻接的,处于其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对于群岛国而言,是指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处于群岛国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
    邻海作为国家领土的一部分,直到1982年12月10日,世界各国才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达成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规定,沿海国有权规定其领海宽度,但是这一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12海里。在这之前,各国对于领海的规定可是五花八门,各有千秋。关于领海的宽度,有过各种不同的主张。17世纪法学家J·洛森尼乌斯在1652年出版的《海上法》一书中,主张国家管辖的海域的宽度应为“两日航程”的距离。在16-17世纪的许多条约和法令中规定:国家管辖的海域应达到“视力所及的地平线”。17世纪时,荷兰国际法学家H·格劳秀斯主张:“如果在一部分海面航行的人能被在岸上的人所强迫,那么这一部分海面就是属于这一块土地的。”换言之,国家管辖的海域范围取决于它的有效控制。从这一原则演变而为下列公式:一国的领海宽度应以大炮的射程为准。1703年另一荷兰法学家C·van宾克斯胡克提出:武器力量终止之处即陆上权力终止之处。当时大炮射程约一里格,即三海里,因此很多人便认为一国控制的沿岸海的宽度应为三海里,从而提出“三海里规则”。但大炮的射程不断扩大,三海里的主张因而失去其理论根据。学者的意见以及国家的实践,在领海宽度问题上,是很不一致的。
     依照中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各直线为基线,从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的水域是中国的领海。在基线以内的水域,包括渤海湾、琼州海峡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在基线以内的岛屿,包括东引岛、高登岛、马祖列岛、白犬列岛、乌岴岛、大小金门岛、大担岛、二担岛、东椗岛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岛屿”。
是不是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规定12海里呢?不一定!下面举例,呵呵。
3海里:约旦、新加坡、帕劳。
6海里:土耳其、多米尼加、希腊。
12海里:美国、英国、法国、中国、俄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多数国家。
12海里与另行规定区(DLM):斯洛文尼亚(指该国除了奉行12海里外,再有争端处另以法律规定其领海实际区域)。
30海里:多哥。
200海里:贝宁、刚果、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利比亚、秘鲁、索马里。
     领海与内水不一样,内水,没有国家的允许是不可以进入的。领海不同,领海与内水最大的不同在于,外国船舶在领海内享有无害通过权!这是我们帆船人最大的福因,呵呵,所以,懂一点国际法,特别是国际海洋法对于航海的人是非常有必要的。什么是无害通过权呢?“通过”指为下列目的通过领海的航行:一是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停靠内水以外的泊船处或港口设施。二是驶往或驶出内水或停靠这种泊船处或港口设施。通过应继续不停和迅速进行。通过包括停船和下锚在内,但以通常航行所附带发生或由于不可抗力或遇难所必要或为救助遇险或遭难人员、船舶或飞机的目的为限。无害通过权的条件:一是外国船舶通过领海必须是无害的。“无害”指不损害沿岸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也不违反国际法规则。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损害沿岸国的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的行为包括:非法使用武力、进行军事演习、搜集沿岸国的防务情报、影响沿岸国安全的宣传行为、在船上起落飞机、发射或降落军事装置、故意污染海洋、非法捕鱼、进行研究或测量活动、干扰沿岸国通讯系统等等。此外还规定,在领海内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须在海面上航行并展示其旗帜。二是外国船舶通过一国领海时,应当遵守沿岸国的有关法令,例如关于海关、财政、移民、卫生、航行安全、养护海洋生物资源、环保、科研与测量等事项的法律规章。关于军舰是否同商船一样享有无害通过权,国际上实际争论很大,各国的实践也不相同!再一个,大家要对国际上一些国际条约和公约的法律效力有个认识:一般来讲,国际上的公约条约分两种:一种是有约束效力的,一种是无约束效力的,后一种只是一种愿望和指引,是美好的愿景;而有约束力的也只是对签约国有效力,比如国际海洋法公约,美国一直没加入,所以美国就不受其管辖;2013年,中国与菲律宾关于岛礁问题吵的不可开交,菲律宾这个二货,声称要到国际海洋法庭告中国,小国就是小国,人才不够,要知道中国当年签国际海洋法公约时,并没有签解决争端的选择性议定书,也就是没承认国际海洋法庭的管辖权。菲律宾声明也发了,国际上都知道了,才发现这是个大笑话,摆了个大乌龙!
     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设立了国际海洋法法庭等机构处理争端,此外,还可以通过国际法庭、仲裁程序强制解决争端。很多签约国也都承认这个争端解决机制,但中国在这个问题上保持一贯作风。在中国外交语境中,任何国家之间的争端应当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而不是由第三方机构和国家介入或裁决。早在1972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时,中国就没有声明承认国际法院的管辖为“当然而具有强制性”。1976年,中国代表在第五期会议上发言指出:发生在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争端属于沿海国主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范围之内,应该按照沿海国的法律和规定处理,不应适用于公约的解决争端机制。最后,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再次折中,将上述解决争端部分作为一个选择性议定书,由各国自愿签署。中国并未签署这些文件。其实,世界上几个大国,都不会承认这种争端解决机制,除非是我主导的,我有话语权,否则,门儿也没有!这就好比,现在的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都是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主导,他们制定了有利于他们的规则,我们跟他们玩,只能就风喝点汤,没好处。这也是我们习总英明的地方,你不和我玩,我各个玩。我有钱,我也弄个银行,叫亚投行!怎么样?其实,西方国家也不是铁板一块!那些小兄弟跟着美国,也只是喝汤,肉都让美国吃了,他们敢怒不敢言!为什么?美国实力在那里摆着,他是老大!兄弟有怨,但不能说。可好,当中国说有一游戏,大家可以一起玩时,立刻就来了一大邦人!我了个去,连美国最亲的小兄弟都来了。说明什么?其实,大家对美国的霸权早就不服,只是没有一个带头大哥出现而以!
    中国政府发表的领海声明中就明确规定:“任何外国船舶在中国领海航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令。”1958年《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没有规定军舰不享有无害通过权,但许多国家对军舰在领海通过,作出一定限制性的规定,如限制每次通过的舰只或吨位,或要求事先通知,或经事先许可。中国政府的领海声明和1992年《领海及毗连区法》都指出,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许可,不得进入中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
《国际海洋法公约》【签署与批准国】 签署并批准:152国。  签署但未批准:26国。包括美国、利比亚、阿富汗、柬埔寨、伊朗、朝鲜、瑞士、中非共和国等。  未签署:18国:以色列、委内瑞拉、教廷、叙利亚、哈萨克、阿塞拜疆、摩多瓦、土库曼斯坦、土耳其等。

付双英 来自: 山东威海
……我一直以为国家就是国家没什么可讲的……看完这文章一下就混乱了……最终的理解就是谁有土地并对这块土地有完全控制权就算国家了,什么领海领空的只要自己够强大我说多少就多少,别国有意见就互掐最终再商量个大伙都能接受的说法……
2015-4-14 23:23
QQ微信号:4598999
洪运来 来自: 北京
学习了,没看完,晚点继续看
2015-4-15 06:49
活着,就是要创造奇迹!
徐鹏 来自: 山东青岛
喜欢您的字体选择,适合花眼。
2015-4-15 07:40
狡猾的绿豆 楼主 来自: 黑龙江哈尔滨
付双英 发表于 2015-4-14 23:23
……我一直以为国家就是国家没什么可讲的……看完这文章一下就混乱了……最终的理解就是谁有土地并对这块土 ...

人与人之间还有个道德与诚信的关系,可是国与国就不同了,完全的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新中国成立时,我们还真不知道这个,对朋友真是两肋插斧子!要钱给钱,要人给人。可是后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儿。国与国之前就是有奶就是娘!中国直到改革开放后才明白这个道理。新一届领导人对这个更是心领神会,再也不玩大脑袋才干的事儿!
2015-4-15 11:12
1
2018-9-4 22:20
自我强大了所谓那些屌样的插插国会变成龟儿滴  详情 回复
付双英 来自: 河南三门峡
狡猾的绿豆 发表于 2015-4-15 11:12
人与人之间还有个道德与诚信的关系,可是国与国就不同了,完全的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新中国成立时,我们还 ...

真的没任何感情而言,一切都是国家利益……
2015-4-15 11:50
QQ微信号:4598999
狡猾的绿豆 楼主 来自: 黑龙江
徐鹏 发表于 2015-4-15 07:40
喜欢您的字体选择,适合花眼。

老包,你现在眼就花了?以后我把字弄的大大的,适合你看。哈哈
2015-4-15 23:22
洪运来 来自: 北京
我喜欢图文并茂的文章,可以把古地图、大海、飞机、大炮之类的都给贴上,那样看起来就爽歪歪了
2015-4-18 07:03
活着,就是要创造奇迹!
狡猾的绿豆 楼主 来自: 黑龙江
myadmin 发表于 2015-4-18 07:03
我喜欢图文并茂的文章,可以把古地图、大海、飞机、大炮之类的都给贴上,那样看起来就爽歪歪了

OK,你的建议我也有想过。只是为了赶时间,没做的那么精细。
2015-4-18 22:38
fdcomet 来自: 北京
感谢!长知识了
2015-4-25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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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一般是指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是国际社会的最基本成员。截止2011年7月18日,世界上共有198个主权国家(194个联合国会员国,2个联合国观察员国(巴勒斯坦和梵蒂冈),2个未加入联合国(库克群岛、纽埃)。
     从国际法的观点看,国家是定居在特定领土之上,并结合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权力之下的人的集合体。但是,实际上,直到《奥本海国际法》出版之前,世界各国及学者对于什么是国家没有一个确切的、大家都能接受的概念。众说纷云,当时有影响的说法是20世纪初的几位法国和德国学者如Jellinek, Laband,Carré de Malberg,创立了国家三要素的理论,强调了国家政治权力与领土、人民的统一。1905-1906《奥本海国际法》第一版的出现(现在已经第九版),在国际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主张的国家四要素说,得到了绝大多数国家与学者的认可。《奥本海国际法》认为:“当人民在他们自己的主权政府下定居在一块土地上时,一个正当意义的国家就存在了”这其中的人民、主权、政府、土地就成了一个国家的存在的四要素,缺一不可!1933年在蒙得维的亚签订的《美洲国家关于国家权利和义务的公约》第一条称:“国家作为一个国际人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可以说此国际公约是对奥本海国际法关于国家四要素的第一个国际承认。此条约对国家的规定,许多权威著作都以该公约提出的国家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来分析研究国家的概念。公约提出的前三个条件很好理解,与国家存在的实际一致,第四个条件,与他国交往能力,其实就是主权和独立。因为如果没有主权和独立,就没有与别国交往的能力。
   至此,国家的四要素说基本完成,为世界各国承认。
    即固定的居民(permanent population);
    确定的领土(defined territory)
    政府(government);
    主权(sovereignty)
    到这里,大家也许就明白了,为什么台湾不是国家,最主要的是他不具备国家的第四个要素――主权!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一直与台湾抢邦交国,一直不让它参加国际组织,因为国际组织一般来说只允许主权国家加入。当然一些非政治性的国际组织,我们出于人道等原因,允许台湾以“中华台北”的名义加入,如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奥委会等。原因就在于,使台湾得不到国际承认和与国际交往,也就是使其不存在国家第四个要素:与他国交往能力――主权独立。
     领土与边界:是指完全属于国家主权下的地球空间部分,这一部分并不限于地球的表面,它不仅包括陆地和水域表面部分,还包括陆地和水域的上空和底土部分。国家领土由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层领土构成。
应该说,领土是相邻国家之前最复杂的部分,在二战之前,除了欧洲大部分国家对领土有着严格的边界划分,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没有一个完整的、清晰的国界划分,基本上都是烂账一本。这也造成了领土磨擦不断。要详细解说还是大家有时间去买本《国际法》看看。
    国与国之间的边界形成基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长期历史过程中根据各方历来行政管辖所及的范围而逐渐形成的,称为传统边界线或历史边界线;另一种是有关国家通过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来划定的,称条约边界线。到了现代,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边界都是条约边界!可是在二战之前,好多国家的边界还是传统的边界,即使有条约边界,因为测量与到达能力的问题,相当一部分不精确。对于我国而言,是世界上大国当中,边界最复杂的国家!看看我们的地图就知道。基本上是采用地形边界:河流,高山,湖泊为界的居多。实际上,现在有相当多一部分人或境外的敌对宣传势力对我们的党和政府进行诋毁的方式就是建国后我们丢了多少领土!其实,这是对没知识没文化的人一种有效宣传方式。我国建国后,可以说为中国共产常为国家的领土最大化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和贡献,不然,别说外蒙古,现在的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和原来我们称之为满洲的东三省,都有可能被列强强占!这是因为,在历史上,中国可以说是最后一个放眼看世界的大国,我们与周边国家一直就没有边界线,除了天然的可以做边界的河流高山外,其它的地方就是一笔糊涂账,完全的靠国家的能力来解决,这些地方,以传统势力范围来管控,你国家强大时,管控范围就大,势力完蛋时,势力范围就被压缩。试想一下我们历史书中所说的黑龙江以外,新疆以外的加起来16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被人抢了,说实话,按严格意义的国际法,那不能算你的领土,那里只是大清帝国的传统势力范围!大清帝国牛逼时,那里你能管;当大清成了肥羊时,别说那里,你的帝都还不是人家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象公共厕所一样?笔者曾徒步过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到过中国最原始的地方。到了那里才知道,那个地方不是印度的,不是中国的,是几千年来世代居住在原始森林中的藏族,洛巴族、门巴族人的,但是到了今天,由于他们太弱小,地盘就成了中印两个大国抢占的目标。可以说,只要国家强大,那个地方就是谁的。因此,现在我们与印度谈判,只是作样子,在拖时间!我们在拼命的发展自己,壮大自己,因为国土的取得是要靠实力说话的,只有到过那里的人才知道,在那里打仗,烧钱呀!没有实力,你玩不起!
      到今天我国与大多数邻国都完成了划界,也扫除了国家发展的干扰因素。当然与印度,日本,韩国等国家还有领土与岛屿争端。我相信国家一定会以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最终完成划界,当然最终是要靠实力完成的,你实力强大,对方就不敢要价太高!现在网上一些人,光在那里瞎叫唤!你有那时间看看书,了解点常识,为国家分点忧!包括那些抵制日货的愤青们,抵制日货要是真好使,国家还用费劲巴拉吃力不讨好干嘛?宣布中国不进口日货,让日本灭了得了!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没知识没文化的暴民太多了,打着爱国的名义,干着危害国家的事实,除了没头脑,就是瞎扯蛋,日本人还没打进来,先把自己同胞的车砸了,把同胞的脑袋叫开了。你说你是真爱国呢?还是瞎爱国?使劲不成,全是倒忙!中日韩正以搞自由贸易区谈判,现在与韩国基本谈成了,和日本的由于许多因素一直进展不大!知道谁最不愿意看到中日韩自贸区成立吗?美国!现在网上不断炒作中日对立的也是美国人!再加上国内的一些没头脑的民族主义者的帮忙。打着爱国的名义,干着亲着痛仇者快的事情,让美国看笑话。钓鱼岛问题是谁炒起来的?美国人!邓公的智慧搁置争议,让后人去解决钓鱼岛的问题!他老人家的聪明在于,知道自己的实力,知道对手的实力,也知道未来是中国的,我们要的是时间!再给中国二十年!现在看,用不上二十年了,最多十年!所有的问题就都不是问题的。台湾,前几年还是我们对外关系中的心头大患,现在明显不是我国对外关系的重心了!为什么?国家实力已经高出96年那个时代太多!我们站在了更高的平台上,现在看的是全球!和美国在争金融霸权!只有争得了这个,你才是老大!你看美国二战后抢过国土吗?他不要这个了,他可到你家打你,但不要你的土地,因为他的金融霸权是让全世界给他打工!他在家里坐享其成!
     领海:领海(英文:territorialsea或territorial waters)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属沿海国主权管辖。国际法上一般定义为:是指沿海国家陆地领土和内水以外邻接的,处于其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对于群岛国而言,是指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处于群岛国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
    邻海作为国家领土的一部分,直到1982年12月10日,世界各国才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达成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规定,沿海国有权规定其领海宽度,但是这一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12海里。在这之前,各国对于领海的规定可是五花八门,各有千秋。关于领海的宽度,有过各种不同的主张。17世纪法学家J·洛森尼乌斯在1652年出版的《海上法》一书中,主张国家管辖的海域的宽度应为“两日航程”的距离。在16-17世纪的许多条约和法令中规定:国家管辖的海域应达到“视力所及的地平线”。17世纪时,荷兰国际法学家H·格劳秀斯主张:“如果在一部分海面航行的人能被在岸上的人所强迫,那么这一部分海面就是属于这一块土地的。”换言之,国家管辖的海域范围取决于它的有效控制。从这一原则演变而为下列公式:一国的领海宽度应以大炮的射程为准。1703年另一荷兰法学家C·van宾克斯胡克提出:武器力量终止之处即陆上权力终止之处。当时大炮射程约一里格,即三海里,因此很多人便认为一国控制的沿岸海的宽度应为三海里,从而提出“三海里规则”。但大炮的射程不断扩大,三海里的主张因而失去其理论根据。学者的意见以及国家的实践,在领海宽度问题上,是很不一致的。
     依照中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各直线为基线,从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的水域是中国的领海。在基线以内的水域,包括渤海湾、琼州海峡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在基线以内的岛屿,包括东引岛、高登岛、马祖列岛、白犬列岛、乌岴岛、大小金门岛、大担岛、二担岛、东椗岛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岛屿”。
是不是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规定12海里呢?不一定!下面举例,呵呵。
3海里:约旦、新加坡、帕劳。
6海里:土耳其、多米尼加、希腊。
12海里:美国、英国、法国、中国、俄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多数国家。
12海里与另行规定区(DLM):斯洛文尼亚(指该国除了奉行12海里外,再有争端处另以法律规定其领海实际区域)。
30海里:多哥。
200海里:贝宁、刚果、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利比亚、秘鲁、索马里。
     领海与内水不一样,内水,没有国家的允许是不可以进入的。领海不同,领海与内水最大的不同在于,外国船舶在领海内享有无害通过权!这是我们帆船人最大的福因,呵呵,所以,懂一点国际法,特别是国际海洋法对于航海的人是非常有必要的。什么是无害通过权呢?“通过”指为下列目的通过领海的航行:一是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停靠内水以外的泊船处或港口设施。二是驶往或驶出内水或停靠这种泊船处或港口设施。通过应继续不停和迅速进行。通过包括停船和下锚在内,但以通常航行所附带发生或由于不可抗力或遇难所必要或为救助遇险或遭难人员、船舶或飞机的目的为限。无害通过权的条件:一是外国船舶通过领海必须是无害的。“无害”指不损害沿岸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也不违反国际法规则。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损害沿岸国的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的行为包括:非法使用武力、进行军事演习、搜集沿岸国的防务情报、影响沿岸国安全的宣传行为、在船上起落飞机、发射或降落军事装置、故意污染海洋、非法捕鱼、进行研究或测量活动、干扰沿岸国通讯系统等等。此外还规定,在领海内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须在海面上航行并展示其旗帜。二是外国船舶通过一国领海时,应当遵守沿岸国的有关法令,例如关于海关、财政、移民、卫生、航行安全、养护海洋生物资源、环保、科研与测量等事项的法律规章。关于军舰是否同商船一样享有无害通过权,国际上实际争论很大,各国的实践也不相同!再一个,大家要对国际上一些国际条约和公约的法律效力有个认识:一般来讲,国际上的公约条约分两种:一种是有约束效力的,一种是无约束效力的,后一种只是一种愿望和指引,是美好的愿景;而有约束力的也只是对签约国有效力,比如国际海洋法公约,美国一直没加入,所以美国就不受其管辖;2013年,中国与菲律宾关于岛礁问题吵的不可开交,菲律宾这个二货,声称要到国际海洋法庭告中国,小国就是小国,人才不够,要知道中国当年签国际海洋法公约时,并没有签解决争端的选择性议定书,也就是没承认国际海洋法庭的管辖权。菲律宾声明也发了,国际上都知道了,才发现这是个大笑话,摆了个大乌龙!
     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设立了国际海洋法法庭等机构处理争端,此外,还可以通过国际法庭、仲裁程序强制解决争端。很多签约国也都承认这个争端解决机制,但中国在这个问题上保持一贯作风。在中国外交语境中,任何国家之间的争端应当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而不是由第三方机构和国家介入或裁决。早在1972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时,中国就没有声明承认国际法院的管辖为“当然而具有强制性”。1976年,中国代表在第五期会议上发言指出:发生在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争端属于沿海国主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范围之内,应该按照沿海国的法律和规定处理,不应适用于公约的解决争端机制。最后,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再次折中,将上述解决争端部分作为一个选择性议定书,由各国自愿签署。中国并未签署这些文件。其实,世界上几个大国,都不会承认这种争端解决机制,除非是我主导的,我有话语权,否则,门儿也没有!这就好比,现在的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都是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主导,他们制定了有利于他们的规则,我们跟他们玩,只能就风喝点汤,没好处。这也是我们习总英明的地方,你不和我玩,我各个玩。我有钱,我也弄个银行,叫亚投行!怎么样?其实,西方国家也不是铁板一块!那些小兄弟跟着美国,也只是喝汤,肉都让美国吃了,他们敢怒不敢言!为什么?美国实力在那里摆着,他是老大!兄弟有怨,但不能说。可好,当中国说有一游戏,大家可以一起玩时,立刻就来了一大邦人!我了个去,连美国最亲的小兄弟都来了。说明什么?其实,大家对美国的霸权早就不服,只是没有一个带头大哥出现而以!
    中国政府发表的领海声明中就明确规定:“任何外国船舶在中国领海航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令。”1958年《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没有规定军舰不享有无害通过权,但许多国家对军舰在领海通过,作出一定限制性的规定,如限制每次通过的舰只或吨位,或要求事先通知,或经事先许可。中国政府的领海声明和1992年《领海及毗连区法》都指出,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许可,不得进入中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
《国际海洋法公约》【签署与批准国】 签署并批准:152国。  签署但未批准:26国。包括美国、利比亚、阿富汗、柬埔寨、伊朗、朝鲜、瑞士、中非共和国等。  未签署:18国:以色列、委内瑞拉、教廷、叙利亚、哈萨克、阿塞拜疆、摩多瓦、土库曼斯坦、土耳其等。

……我一直以为国家就是国家没什么可讲的……看完这文章一下就混乱了……最终的理解就是谁有土地并对这块土地有完全控制权就算国家了,什么领海领空的只要自己够强大我说多少就多少,别国有意见就互掐最终再商量个大伙都能接受的说法……
2015-4-14 23:23
QQ微信号:4598999
学习了,没看完,晚点继续看
2015-4-15 06:49
活着,就是要创造奇迹!
喜欢您的字体选择,适合花眼。
2015-4-15 07:40
付双英 发表于 2015-4-14 23:23
……我一直以为国家就是国家没什么可讲的……看完这文章一下就混乱了……最终的理解就是谁有土地并对这块土 ...

人与人之间还有个道德与诚信的关系,可是国与国就不同了,完全的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新中国成立时,我们还真不知道这个,对朋友真是两肋插斧子!要钱给钱,要人给人。可是后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儿。国与国之前就是有奶就是娘!中国直到改革开放后才明白这个道理。新一届领导人对这个更是心领神会,再也不玩大脑袋才干的事儿!
2015-4-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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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4 22:20
自我强大了所谓那些屌样的插插国会变成龟儿滴  详情 回复
狡猾的绿豆 发表于 2015-4-15 11:12
人与人之间还有个道德与诚信的关系,可是国与国就不同了,完全的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新中国成立时,我们还 ...

真的没任何感情而言,一切都是国家利益……
2015-4-15 11:50
QQ微信号:4598999
徐鹏 发表于 2015-4-15 07:40
喜欢您的字体选择,适合花眼。

老包,你现在眼就花了?以后我把字弄的大大的,适合你看。哈哈
2015-4-15 23:22
我喜欢图文并茂的文章,可以把古地图、大海、飞机、大炮之类的都给贴上,那样看起来就爽歪歪了
2015-4-18 07:03
活着,就是要创造奇迹!
myadmin 发表于 2015-4-18 07:03
我喜欢图文并茂的文章,可以把古地图、大海、飞机、大炮之类的都给贴上,那样看起来就爽歪歪了

OK,你的建议我也有想过。只是为了赶时间,没做的那么精细。
2015-4-18 22:38
感谢!长知识了
2015-4-25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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