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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籍潮汕的作家秦牧在《故里的红头船》中记录了民国时期他在新加坡的见闻:熙熙攘攘的新加坡河上,“还有一个奇特的景观,吸引了我这个异邦少年的注意。那就是有一种船,船头漆成红色,并且书上两颗圆圆的大眼睛。木船本来就有点像浮出水面的鱼,书上这么一对眼睛,鱼的形象,就更加突出了。听长辈们说,这叫做红头船。当昔年海上没有轮船或者轮船很少的时候,粤东的居民,就是乘坐这种红头船出洋,来到新加坡和东南亚各国的。”
红头船以行驶于暹罗(泰国)、潮州一线为多,并在中外贸易史上留下独特的身影。但民国时期,红头船已风光不再,新加坡河上漂泊的只是少数幸存者。
因海禁而生
清初,为阻断海外反抗势力和海盗与东南沿海民众的联系、防止留居海外的华人对自己不利,统治者曾一再实行海禁;即使不在海禁时期,对沿海远洋贸易也设置了无数关卡。
1717-1727年,清朝的第二次海禁,是选择性的封锁,例如中国船舶可以前往日本,但不许日本船舶来华;中国船舶不准前往西班牙殖民者占领的吕宋和荷兰人控制的巴达维亚(今雅加达),但对方船舶可以来华。
雍正元年(1723),清朝要求东部和南部四省沿海商船和渔船必须用不同颜色的油漆涂饰船头和桅杆,以示区别;海船的两侧还要刊刻字号,写明某省某州县某字某号船。这是为了方便沿海官兵观察海面情况,发现和捕捉海盗。朝廷先前有令,“取鱼不许越出本省境界”,“禁闽省海洋双桅渔船,不得至粤”,以免“混杂无稽”。船舶打上油饰标记后,越界或无油饰船舶比较容易发现。
油饰部位在船头和大桅杆的上半截。江南(今江苏)用青油漆,白色钩字;浙江用白油漆,绿色钩字;福建用绿油漆,红色钩字;广东用红油漆,青色钩字。青色习惯上常指黑色。所以江南的青油漆和广东的青色钩字,往往是黑色。据说四色的安排有讲究:江南在四省中最靠北,北方属水,用色为黑;浙江为属西方的白色;福建为属东方的绿色;广东在南,南方属火,用色为赤,即红色。广东的船头油漆成红颜色,于是有了红头船之名。
油饰船舶是清朝为加强商船、渔船控制而采取的措施。在此之前,从康熙开海起,官方文件一再提到要将船舶地区属性、船舶编号、船主等情况在船的两侧“烙号刊名”。船身“烙号刊名”,字体不可能很大,不利远距离察看。船头和桅杆漆上色彩各异的大色块,即使在远处也容易分辨。
油饰船头和桅杆的做法行之数年,当局意犹未尽,又于1731年规定:商船和渔船在船帆或船篷上书写船舶所属州县和船主姓名,每个字要达到一尺见方。船帆或船篷如系蓝色,调和石灰、细面和桐油为颜料书写;如系篾篷或白布篷,则用浓墨书写,上面盖上黑油以防海水、雨水冲刷。船舶用油漆标上所属省份的颜色,较远处可以分辨船舶所属省份,但无法知道这只船州县属性和船主姓名。加上船帆或船篷上的字,州县所属和船主是谁便一目了然。
政策制定者认为,油饰船舶可以加强对沿海船舶的控制,防止海盗混迹其间。但四省船舶数以万计,按照法令要求添加油饰,工作量极大,实际作用则令人生疑。中国沿海省际贸易十分活跃。远洋贸易船舶跨越省份也不可避免,福建商船到越南、暹罗必须经过广东沿海;广东商船前往日本不能不路过福建、浙江沿海。外省船舶“越界”是常态,官兵检视越界船舶不但执法成本过高,也难获实效。海盗将船舶加以装饰,冒充某省某号船舶;或抢夺民船,以为己用,都简单易行。
中国古代专制王朝政治决策随意性很大,大多未经深思熟虑便草率推出,油饰船舶是无数愚蠢决策中的一个。后来,江南青头船和浙江白头船行迹罕见,福建的绿头船也在史籍中也逐渐湮没无闻,只有红头船,不但存留下来,且名声远播。
从国货到原装进口
红头船的名气和生命力与中暹大米贸易和暹罗建造有关。
最早的红头船是纯粹的国货。1723年清朝下达油饰四省沿海商船、渔船令后,最早一批红头船是旧船翻新而成,接着是在广东新造的红头船。1748年以前,清朝禁止外国船舶作为商品进口,暹罗建造的红头船,只能暗地里偷运入境。
1748年,清朝允许商人在暹罗 造船,购买大米回国。清朝突破了自己设定的禁止外国船舶作为商品进口的政策,此后暹罗大量建造红头船、绿头船并公开进口中国。
清朝中外贸易政策的这个重要变化,起因于需要从国外进口大米,解决沿海地区粮食的严重短缺。清代闽粤沿海地区人多地少,所产粮食不足以满足当地人口需要,因而长期依靠江西、广西、海南等地供应粮食。粮食供给不足,粮价便上涨,社会就动荡。
1722年,前来朝贡的暹罗使者表示其国“米甚饶裕”,价格低廉。康熙大喜,立即决定让暹罗运米三十万石到福建、广东和宁波贩卖,还将暹罗国运米来华定为“官运”,免收进口税。这并非制度化的决定,但为后来的中暹大米贸易开了头。
从雍正年间起,由于粮食紧缺,各地粮价高企,官方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甚至强迫商人从国外贩运大米。1728年,免除暹罗国大米免税的做法成为一项固定制度。
暹罗米源源而来,不仅满足了沿海缺粮州县的需求,还把中国和暹罗经济贸易带入前所未有的兴盛。米船回国时不能也不会空载,大量中国商品随之销往暹罗。大米贸易,物重价轻,即使免除关税,赢利依然不高。于是商人在米船中附载海外苏木、铅锡、胡椒等来华贩卖。官府将贸易大米数量和同船其它货物贸易税额挂钩,加大鼓励大米进口力度。自1743年起,外洋船舶到福建、广东贸易,带米一万石以上,同船其它货物进口税减免50%;五千石以上,减免30%。
中暹大米和其它商品贸易使红头船格外引人注目,但同时期福建的绿头船也引人注目。福建沿海缺粮州县也在暹罗造船并大量购进大米和其他商品。
1763年,缅甸军入侵暹罗,四年后暹罗首都陷落,阿瑜陀耶王朝灭亡。暹罗华人郑信领导一支抗缅军队,成功驱逐了缅军,暹罗获得独立。1767年郑信被拥立为吞武里王朝国王。
郑信登基以前,中暹关系已在不断推进。广东潮州是郑信的家乡,潮州人被称为“王室华人”,获得从事农业、手工业等便利,大批潮州人移居暹罗,决定性地改变了南洋华人的籍贯结构。吞武里王朝之后的曼谷王朝,多数国王继续推进中暹经济政治关系,华人人数继续增长,大量来自潮州。暹罗和潮州之间的交通线变得异常繁忙,需要大量船舶。潮州缺乏造船材料,而暹罗富有优质木料,造船价廉物美。红头船渐渐“全在暹罗制造”。
到鸦片战争前夕,东南亚华人聚居地首推暹罗,约有百万华人,其次是婆罗洲,约15万,再次是爪哇,在11.5万-12万之间。暹罗华人在人数上的压倒优势,使红头船作用和知名度越来越高。
红头船也往返海南岛、广州、福建、浙江、江苏之间,同时往返东南亚其它国家之间。运行路线四通八达,成为一个时期东南亚华人世界中名气最大的船舶。
海禁的牺牲品
红头船时代,西方殖民势力已在东南亚大规模扩展。马来半岛、印度尼西亚群岛、菲律宾群岛,以及中南半岛的一些国家已在西方殖民者统治之下,当地对华贸易网络一再被破坏。在巴达维亚,荷兰殖民者为了自己的目的,先是招徕华人,见华人力量增长,难以有效控制,便残酷打压。 1740年的“红溪惨案”,近万名华人被杀害。西班牙殖民者对待华人的态度与此相似,而屠杀华人的频率更高。过往中国商船成了西方殖民者抢劫的目标。
清朝海禁政策的控扼,使中国远洋商船处境更为艰困。远洋船舶航行于喜怒无常的大洋中,异常艰险,吨位较大的船舶抗风浪能力较强,安全相对有保障。但朝廷严格限制中国商船的吨位,1684年解除第一次海禁时,规定远洋船舶吨位不得超过500石。
中国商船携带防御武器数量很少。1728年,前往南洋的大船上,鸟枪不得过八杆,腰刀不得过十把,弓箭不得过十副,火药不得过二十斤,不许带炮。两年后,远洋船舶虽然可以装备炮火,但每船“不得过二位,火药不得过三十斤”。
清廷为确保政权不受威胁,宁可让中国远洋船舶吨位低、船员少、装备弱。红头船等中国商船在海外软弱可欺,屡屡成为西方列强和海洋大盗抢劫的目标。于是,中国商船改而前往暹罗这个相对安全的国家。暹罗建造、主要行驶在暹罗、潮州一线的红头船便获得突出的名声。但是,中外传统贸易区域的转向并非中国的福音,它分明提醒世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环境在恶化、中国商船的航路在收缩、中国的船舶必须适时应变。
1855年,暹罗被迫与英国签订“鲍林条约”,沦为半殖民地国家,中暹经济政治关系发生变化。随后不久,机器驱动的轮船开始普遍使用,依靠自然力的大 帆船被逼到墙角,红头船逐渐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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