桅杆的重量不得少于55公斤,重心不得低于上部丈量带下边沿3500mm。如果桅杆重量少于 55公斤,但又不少于 50公斤和/或重心低于上部丈量带下边沿3500mm两个丈量时都不带升降索,在桅杆外面永久固定一块最大长度为250mm的矫正重量铅块。重量和AMS号码(见354 ix a)应永久slJ在矫正的铅块上面。
桅杆的重量不得少于55公斤,重心不得低于上部丈量带下边沿3500mm。如果桅杆重量少于 55公斤,但又不少于 50公斤和/或重心低于上部丈量带下边沿3500mm两个丈量时都不带升降索,在桅杆外面永久固定一块最大长度为250mm的矫正重量铅块。重量和AMS号码(见354 ix a)应永久slJ在矫正的铅块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