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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少年派》“暴露”海难食人惨案真实内幕!生命权的问题总是徘徊于法律和道德之间。

2013-3-18 12:41 · 行业新闻
来自: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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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虫宁宁 于 2013-3-12 20:42 编辑

        仍清晰的记得,《少年派》的开头并不算吸引人,一个生于印度并且同时信仰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印度教的少年派,他的父亲经营着一个动物园,所以派从小就了解动物的习性……因为要挣钱,顺水推舟地引入“漂流”剧情,除了派,家人全部遇难。派侥幸落在救生艇的舱盖布上得以生存,与他同处一艇的还有一条鬣狗、一只断了一条腿的斑马、一只母猩猩,以及一只成年孟加拉虎“理查德-帕克”。在漂流的最初3天,鬣狗咬死了猩猩,活吃了斑马,老虎又杀死了鬣狗。自知无法战胜老虎的派最终选择与它一起面对漂流生活。7个月中,他要收集淡水、捕鱼捉虾,他要使用一切海上生存技能喂饱老虎,也让自己活下来。当然,这场漂流也遇到了暴风雨、鲨鱼的袭击以及各种精彩而血腥的险境。在派与老虎所剩的食物耗尽后,陷入绝望的他们已准备从容赴死。但奇迹的是他们随着小船漂到了一座天堂般的岛屿。在短暂的停留休整之后,他发现这儿是个食人岛。惊恐的派与老虎再次开始了漂流,直到在墨西哥的海滩上获救,那只老虎却头也不回地消失了。
       一切都看似很寻常的“求生本能”到底能说明什么?在奇幻的漂流过程中,或许派自己本身就是“梦境”,当派最后讲出第二个版本的漂流故事时,一个残酷无情的血淋淋的故事展现在眼前,也就是那个“厨子”版本。虽然很多人选择“追随上帝”的第一版本,不过无论是哪一个版本,都是在对残酷现实的隐喻,只不过前者是一种“兽性”,后者是一种“人性”,尽管残酷却更值得思考。这也让笔者想到了泰坦尼克号海难发生之时,呼救声早已显得苍白无力,在冰冷的海水中,抓住身边的一切使自己得以呼吸,这便是人性的本能。那么,《少年派》导演李安或许只是选择了一个让大家比较能够接受的方式阐述了一段血腥的故事,而这也不得不与其背后那段真实的历史案件交相呼应。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那只名叫理查德·帕克的老虎,其实他取名为理查德·帕克是另有意义的。
        1884年,英国海轮“木犀草”号沉没,4名船员被困在南大西洋,除了3名船员,还有一个名叫理查德·帕克的17岁男仆。在茫茫的海上漂流中,3名成年船员杀死了孤儿理查德·帕克,分食了他的肉,因此得以生还。就是英国震惊世界的海难食人案“女王诉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案”。这是一起影响深远的刑事案件,它涉及在一场海难后为求生而食人的行为,能否依据海事惯例进行辩护,并最终确立了一个普通法的先例危急状态无法构成对谋杀指控的合理抗辩。
  
海难后的食人惨案

  1884年5月19日,“木犀草”号游船从南安普敦启程,船上有达德利船长、史蒂芬斯、布鲁克斯,以及年仅17岁、无航海经验的帕克。7月5日,在行驶到好望角西北约2600公里处时,海浪突然冲垮防浪挡板,“木犀草”号很快沉没,船员逃上了唯一一艘救生艇。
  巨大的海浪、凶狠的鲨鱼、食物与淡水的短缺,连续挑战船员的生存极限。7月20日,帕克开始生病,史蒂芬斯也感到不适。7月23日,帕克昏迷。在死亡的威胁下,达德利说,抽签决定以某个人的死换取其他人的生存,才是明智的选择。布鲁克斯表示拒绝。7月25日,仍看不到获救的机会,史蒂芬斯按住帕克双腿,达德利在祷告后用折刀杀死了帕克。布鲁克斯事后声称他既没有同意,也没有表示反对;而达德利坚持认为布鲁克斯当时表示赞同。剩下的三个人以帕克的尸体为食,还找到了淡水。7月29日,幸存者获救。艰难的控诉与审判。
  9月6日,达德利、史蒂芬斯和布鲁克斯被送往英国康沃尔郡的法尔茅斯市。入关时,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提供了证词。他们很坦诚,相信会受海事惯例的保护。海关官员以“公海谋杀”之名,向法尔茅斯市市长利迪科特申请并得到了逮捕令。内政部长哈考特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立刻与总检察长詹姆斯及副检察长赫舍尔进行磋商,决定提起控告。
  本案控告的困难在于证人只可能来自三名被告,沉默权会妨碍任何正式的诉讼程序;而供词只适用于供述者本人,不能及于共同被告,或许还不足以证明有罪。9月18日,控方要求撤销对布鲁克斯的指控,以使其成为本案证人。治安官表示同意。
  11月3日,赫德尔斯顿爵士在埃克塞特市主持对达德利和史蒂芬斯的审判,达德利和史蒂芬斯申辩无罪。控方反对将危急状态作为辩护理由,但没有隐瞒当时救生艇上的生存环境,并最终建议宽赦被告。赫德尔斯顿希望通过确保判决被告有罪,从而一劳永逸地解决将危急状态作为辩护理由的法律问题。尽管辩方在总结陈述中强调了危急状态,赫德尔斯顿却提出一份提前拟定的特别裁定,一面阅读,一面要求陪审团表示同意。法庭一片沉默。

危急状态不能作为谋杀指控的辩护理由
  12月4日,王室法院分庭在首席大法官科尔里奇爵士的主持下开庭。控方提出,任何普通法上的权威都无法支持下述观点,即危急状态可以成为对谋杀指控的辩护理由。辩方则通过援引先例,提出诸多支持危急状态辩护理由的主张。经退庭商议后,科尔里奇代表法庭宣布,“我们(法官)全体一致的意见是,应当认定(被告)有罪,但会以书面方式记录我们(判决)的理由,并在下周六予以公布”。
  12月9日,经过法律技术方面的讨论后,合议庭发现,无论是基于法律先例,还是基于伦理与道德,在普通法上,根本没有任何针对谋杀指控所涉及的危急状态的辩护理由。法庭依法判处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死刑,但建议予以宽赦。最终女王将刑期减至6个月监禁。后来,达德利移居澳大利亚,但始终认为对他的有罪判决是不正当的。

生命权的法律和道德问题总在挑战法律人的智识
  为了纪念本案中死去的理查德·帕克,有人在其出生地附近的南安普敦市东郊梨树坪教堂立起一块墓碑,上面镌刻着:为了纪念理查德·帕克,17岁,因“木犀草”号游船失事,在热带舢舨上经历19天可怕灾难后,死于1884年7月25日。他虽杀我,我仍信他。《约伯记》主啊,不要将此罪归于他们。据百度网

延伸出的法学著名案例>>>法学家富勒虚构的洞穴探险者案
  在普通法传统的国家和地区,“女王诉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案”为律师所熟知,也是法学院学生熟读的案例。1949年,美国法学家富勒虚构了一个洞穴探险者案,借主审法官之口,阐释了几种不同的法律理论,在法学界引发了广泛的思考与争辩,再次将涉及生命权的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推向人类思想的旋涡。富勒虚构的案情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这起海难食人案中达德利和史蒂芬斯等人的言行。

案件经过
  案件发生在两千多年以后,4299年春末夏初的纽卡斯国。那年5月上旬,该国洞穴探险者协会的维特莫尔等五位成员进入位于联邦中央高原的石灰岩洞探险。但当他们深入洞内时发生了山崩,岩石挡住了石灰岩洞的唯一出口。五位探险者发现受困后就在洞口附近等待救援。由于探险者未按时回家,他们的家属通知探险者协会,一个营救队伍火速赶往出事地点。
  由于洞穴地点地处偏远,山崩仍在继续,营救工作的困难大大超出了事前的预计,而在营救过程中的一次山崩更是夺去了十名营救人员的生命。与此同时,洞穴内五位探险者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他们随身所带的食物有限,洞内也没有可以维持生命的动物或植物,探险者很可能会在出口打通前饿死。就在被困的第二十天,营救人员获知探险者随身携带了一个可以收发信息的无线设备。洞外人员迅速通过通讯设施给受困的探险者取得了联络。
  当探险者问到还要多久才能获救时,工程师们的回答是至少需要十天。受困者于是向营救人员中的医生描述了各自的身体状况,然后询问医生,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他们是否有可能再活十天。当医生给出否定的回答后,洞内的通讯设备沉寂了。八小时后,通讯恢复,探险者要求再次与医生通话。维特莫尔代表本人以及四位同伴询问,如果吃掉其中一个成员的血肉,能否再活十天。纵然很不情愿,医生还是给予了肯定的答复。维特莫尔又问,通过抓阄决定吃掉他们中的哪一个是否可行。这当然是个医生无法回答的问题。当政府官员和牧师都不愿意回答这一问题时,洞内就没有再传来任何消息。在探险者被困洞穴的第三十二天,营救终获成功。但当营救人员进入洞穴后,人们才得知,就在受困的第二十三天,维特莫尔已经被他的同伴杀掉吃了。
  根据四位生还者的证词,在他们吃完随身携带的食物后,是维特莫尔首先提议吃掉一位同伴的血肉来保全其他四位,也是维特莫尔首先提议通过抓阄来决定吃掉谁,因为他身上刚好带了一副骰子。四位生还者本来不同意如此残酷的提议,但在探险者们获得外界的信息后,他们接受了这一建议,并反复讨论了保证抓阄公平性的数学问题,最终选定了一种掷骰子的方法来决定他们的命运。掷骰子的结果把需要牺牲的对象指向维特莫尔,他于是被同伴吃掉了。
  四位探险者获救后因营养失调而住院治疗。出院后,四位获救者被指控谋杀维特莫尔。初审法庭经过特别裁决确认上面所述的事实,根据纽卡斯国刑法的规定,法官判定四位被告谋杀维特莫尔的罪名成立,判处绞刑。四位被告向纽卡斯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意见与判决
  纽卡斯国最高法院由五位法官组成,他们分别是特鲁派尼、福斯特、基恩、汉迪和唐丁。现在他们的判决将决定四位被告的命运。
  特鲁派尼首席法官在富勒笔下基本上扮演了案情叙述者的角色,这让他所阐释的维持初审原判的理由非常简单。
  第二位法官福斯特主张推翻初审法院的判决。
  第三位法官基恩投下了维持初审法院判决的第二票。
  第四位出场的汉迪法官主张撤销本案初审的有罪判决,这让双方在前四轮的较量中打成了平手。汉迪提出了主流媒体的一个民意调查,"你认为最高法院应该如何处理洞穴探险者?"大约百分之九十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宽恕被告或仅给予象征性的处罚。民众的态度显而易见。因为"法庭应该考虑民情",被告的被控罪名不成立。鉴于四位法官的表决形成2比2的平手,最后出场的唐丁法官的态度就决定了被告的最终命运。在批判了福斯特的立场后,唐丁法官或许可以按照法律的文本做出被告有罪的判决。但唐丁还是在最后道出了自己身处的两难困境:一方面无法接受福斯特的意见;另一方面,"当我倾向于维持初审判决,我又显得多么荒谬,这些将被处死的人是以10名英雄的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唐丁法官最终做出最高法院历史上没有先例的裁决:宣布退出对本案的判决。
  由于唐丁法官的弃权,最高法院五位法官的立场出现了戏剧性的平局,而这意味着初审法院的判决得到维持。4300年4月2日上午6时,四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法理学"永恒的洞穴"
  从《洞穴探险者案》一文发表以后,西方世界的法理学和法律解释理论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促使后世的学者竞相续写富勒教授的案例。
  富勒教授的洞穴探险者案在法理学的历史上挖下了一个"永恒的洞穴"。他在文中探讨了充满分歧的法律和政治哲学问题:从法律解释的理论,法官司法的过程,再到民主体制下的权力分立,如同绘制了一幅关于法理学历史长河的知识地图,虽然这幅地图无法引领我们走出法律的迷宫,但至少可以帮助我们确定自己法理学中的位置。这篇文章的重要性或许可以用耶鲁法学院教授埃斯克里奇1993年发表的一篇论文标题来表明:《"洞穴探险者案":20世纪法律解释精要》。据《博览群书》
烟斗 来自: 中国
拜读了,有个感受就是我们的司法审判大大小小都应该这么透明。
2013-3-12 22:15
北京号帆船气象导航
自由的浪花 来自: 黑龙江齐齐哈尔
或做设想,把五只老虎关在一起会怎样,会不会同类同食。
2013-3-18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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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清晰的记得,《少年派》的开头并不算吸引人,一个生于印度并且同时信仰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印度教的少年派,他的父亲经营着一个动物园,所以派从小就了解动物的习性……因为要挣钱,顺水推舟地引入“漂流”剧情,除了派,家人全部遇难。派侥幸落在救生艇的舱盖布上得以生存,与他同处一艇的还有一条鬣狗、一只断了一条腿的斑马、一只母猩猩,以及一只成年孟加拉虎“理查德-帕克”。在漂流的最初3天,鬣狗咬死了猩猩,活吃了斑马,老虎又杀死了鬣狗。自知无法战胜老虎的派最终选择与它一起面对漂流生活。7个月中,他要收集淡水、捕鱼捉虾,他要使用一切海上生存技能喂饱老虎,也让自己活下来。当然,这场漂流也遇到了暴风雨、鲨鱼的袭击以及各种精彩而血腥的险境。在派与老虎所剩的食物耗尽后,陷入绝望的他们已准备从容赴死。但奇迹的是他们随着小船漂到了一座天堂般的岛屿。在短暂的停留休整之后,他发现这儿是个食人岛。惊恐的派与老虎再次开始了漂流,直到在墨西哥的海滩上获救,那只老虎却头也不回地消失了。
       一切都看似很寻常的“求生本能”到底能说明什么?在奇幻的漂流过程中,或许派自己本身就是“梦境”,当派最后讲出第二个版本的漂流故事时,一个残酷无情的血淋淋的故事展现在眼前,也就是那个“厨子”版本。虽然很多人选择“追随上帝”的第一版本,不过无论是哪一个版本,都是在对残酷现实的隐喻,只不过前者是一种“兽性”,后者是一种“人性”,尽管残酷却更值得思考。这也让笔者想到了泰坦尼克号海难发生之时,呼救声早已显得苍白无力,在冰冷的海水中,抓住身边的一切使自己得以呼吸,这便是人性的本能。那么,《少年派》导演李安或许只是选择了一个让大家比较能够接受的方式阐述了一段血腥的故事,而这也不得不与其背后那段真实的历史案件交相呼应。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那只名叫理查德·帕克的老虎,其实他取名为理查德·帕克是另有意义的。
        1884年,英国海轮“木犀草”号沉没,4名船员被困在南大西洋,除了3名船员,还有一个名叫理查德·帕克的17岁男仆。在茫茫的海上漂流中,3名成年船员杀死了孤儿理查德·帕克,分食了他的肉,因此得以生还。就是英国震惊世界的海难食人案“女王诉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案”。这是一起影响深远的刑事案件,它涉及在一场海难后为求生而食人的行为,能否依据海事惯例进行辩护,并最终确立了一个普通法的先例危急状态无法构成对谋杀指控的合理抗辩。
  
海难后的食人惨案

  1884年5月19日,“木犀草”号游船从南安普敦启程,船上有达德利船长、史蒂芬斯、布鲁克斯,以及年仅17岁、无航海经验的帕克。7月5日,在行驶到好望角西北约2600公里处时,海浪突然冲垮防浪挡板,“木犀草”号很快沉没,船员逃上了唯一一艘救生艇。
  巨大的海浪、凶狠的鲨鱼、食物与淡水的短缺,连续挑战船员的生存极限。7月20日,帕克开始生病,史蒂芬斯也感到不适。7月23日,帕克昏迷。在死亡的威胁下,达德利说,抽签决定以某个人的死换取其他人的生存,才是明智的选择。布鲁克斯表示拒绝。7月25日,仍看不到获救的机会,史蒂芬斯按住帕克双腿,达德利在祷告后用折刀杀死了帕克。布鲁克斯事后声称他既没有同意,也没有表示反对;而达德利坚持认为布鲁克斯当时表示赞同。剩下的三个人以帕克的尸体为食,还找到了淡水。7月29日,幸存者获救。艰难的控诉与审判。
  9月6日,达德利、史蒂芬斯和布鲁克斯被送往英国康沃尔郡的法尔茅斯市。入关时,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提供了证词。他们很坦诚,相信会受海事惯例的保护。海关官员以“公海谋杀”之名,向法尔茅斯市市长利迪科特申请并得到了逮捕令。内政部长哈考特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立刻与总检察长詹姆斯及副检察长赫舍尔进行磋商,决定提起控告。
  本案控告的困难在于证人只可能来自三名被告,沉默权会妨碍任何正式的诉讼程序;而供词只适用于供述者本人,不能及于共同被告,或许还不足以证明有罪。9月18日,控方要求撤销对布鲁克斯的指控,以使其成为本案证人。治安官表示同意。
  11月3日,赫德尔斯顿爵士在埃克塞特市主持对达德利和史蒂芬斯的审判,达德利和史蒂芬斯申辩无罪。控方反对将危急状态作为辩护理由,但没有隐瞒当时救生艇上的生存环境,并最终建议宽赦被告。赫德尔斯顿希望通过确保判决被告有罪,从而一劳永逸地解决将危急状态作为辩护理由的法律问题。尽管辩方在总结陈述中强调了危急状态,赫德尔斯顿却提出一份提前拟定的特别裁定,一面阅读,一面要求陪审团表示同意。法庭一片沉默。

危急状态不能作为谋杀指控的辩护理由
  12月4日,王室法院分庭在首席大法官科尔里奇爵士的主持下开庭。控方提出,任何普通法上的权威都无法支持下述观点,即危急状态可以成为对谋杀指控的辩护理由。辩方则通过援引先例,提出诸多支持危急状态辩护理由的主张。经退庭商议后,科尔里奇代表法庭宣布,“我们(法官)全体一致的意见是,应当认定(被告)有罪,但会以书面方式记录我们(判决)的理由,并在下周六予以公布”。
  12月9日,经过法律技术方面的讨论后,合议庭发现,无论是基于法律先例,还是基于伦理与道德,在普通法上,根本没有任何针对谋杀指控所涉及的危急状态的辩护理由。法庭依法判处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死刑,但建议予以宽赦。最终女王将刑期减至6个月监禁。后来,达德利移居澳大利亚,但始终认为对他的有罪判决是不正当的。

生命权的法律和道德问题总在挑战法律人的智识
  为了纪念本案中死去的理查德·帕克,有人在其出生地附近的南安普敦市东郊梨树坪教堂立起一块墓碑,上面镌刻着:为了纪念理查德·帕克,17岁,因“木犀草”号游船失事,在热带舢舨上经历19天可怕灾难后,死于1884年7月25日。他虽杀我,我仍信他。《约伯记》主啊,不要将此罪归于他们。据百度网

延伸出的法学著名案例>>>法学家富勒虚构的洞穴探险者案
  在普通法传统的国家和地区,“女王诉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案”为律师所熟知,也是法学院学生熟读的案例。1949年,美国法学家富勒虚构了一个洞穴探险者案,借主审法官之口,阐释了几种不同的法律理论,在法学界引发了广泛的思考与争辩,再次将涉及生命权的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推向人类思想的旋涡。富勒虚构的案情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这起海难食人案中达德利和史蒂芬斯等人的言行。

案件经过
  案件发生在两千多年以后,4299年春末夏初的纽卡斯国。那年5月上旬,该国洞穴探险者协会的维特莫尔等五位成员进入位于联邦中央高原的石灰岩洞探险。但当他们深入洞内时发生了山崩,岩石挡住了石灰岩洞的唯一出口。五位探险者发现受困后就在洞口附近等待救援。由于探险者未按时回家,他们的家属通知探险者协会,一个营救队伍火速赶往出事地点。
  由于洞穴地点地处偏远,山崩仍在继续,营救工作的困难大大超出了事前的预计,而在营救过程中的一次山崩更是夺去了十名营救人员的生命。与此同时,洞穴内五位探险者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他们随身所带的食物有限,洞内也没有可以维持生命的动物或植物,探险者很可能会在出口打通前饿死。就在被困的第二十天,营救人员获知探险者随身携带了一个可以收发信息的无线设备。洞外人员迅速通过通讯设施给受困的探险者取得了联络。
  当探险者问到还要多久才能获救时,工程师们的回答是至少需要十天。受困者于是向营救人员中的医生描述了各自的身体状况,然后询问医生,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他们是否有可能再活十天。当医生给出否定的回答后,洞内的通讯设备沉寂了。八小时后,通讯恢复,探险者要求再次与医生通话。维特莫尔代表本人以及四位同伴询问,如果吃掉其中一个成员的血肉,能否再活十天。纵然很不情愿,医生还是给予了肯定的答复。维特莫尔又问,通过抓阄决定吃掉他们中的哪一个是否可行。这当然是个医生无法回答的问题。当政府官员和牧师都不愿意回答这一问题时,洞内就没有再传来任何消息。在探险者被困洞穴的第三十二天,营救终获成功。但当营救人员进入洞穴后,人们才得知,就在受困的第二十三天,维特莫尔已经被他的同伴杀掉吃了。
  根据四位生还者的证词,在他们吃完随身携带的食物后,是维特莫尔首先提议吃掉一位同伴的血肉来保全其他四位,也是维特莫尔首先提议通过抓阄来决定吃掉谁,因为他身上刚好带了一副骰子。四位生还者本来不同意如此残酷的提议,但在探险者们获得外界的信息后,他们接受了这一建议,并反复讨论了保证抓阄公平性的数学问题,最终选定了一种掷骰子的方法来决定他们的命运。掷骰子的结果把需要牺牲的对象指向维特莫尔,他于是被同伴吃掉了。
  四位探险者获救后因营养失调而住院治疗。出院后,四位获救者被指控谋杀维特莫尔。初审法庭经过特别裁决确认上面所述的事实,根据纽卡斯国刑法的规定,法官判定四位被告谋杀维特莫尔的罪名成立,判处绞刑。四位被告向纽卡斯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意见与判决
  纽卡斯国最高法院由五位法官组成,他们分别是特鲁派尼、福斯特、基恩、汉迪和唐丁。现在他们的判决将决定四位被告的命运。
  特鲁派尼首席法官在富勒笔下基本上扮演了案情叙述者的角色,这让他所阐释的维持初审原判的理由非常简单。
  第二位法官福斯特主张推翻初审法院的判决。
  第三位法官基恩投下了维持初审法院判决的第二票。
  第四位出场的汉迪法官主张撤销本案初审的有罪判决,这让双方在前四轮的较量中打成了平手。汉迪提出了主流媒体的一个民意调查,"你认为最高法院应该如何处理洞穴探险者?"大约百分之九十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宽恕被告或仅给予象征性的处罚。民众的态度显而易见。因为"法庭应该考虑民情",被告的被控罪名不成立。鉴于四位法官的表决形成2比2的平手,最后出场的唐丁法官的态度就决定了被告的最终命运。在批判了福斯特的立场后,唐丁法官或许可以按照法律的文本做出被告有罪的判决。但唐丁还是在最后道出了自己身处的两难困境:一方面无法接受福斯特的意见;另一方面,"当我倾向于维持初审判决,我又显得多么荒谬,这些将被处死的人是以10名英雄的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唐丁法官最终做出最高法院历史上没有先例的裁决:宣布退出对本案的判决。
  由于唐丁法官的弃权,最高法院五位法官的立场出现了戏剧性的平局,而这意味着初审法院的判决得到维持。4300年4月2日上午6时,四名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法理学"永恒的洞穴"
  从《洞穴探险者案》一文发表以后,西方世界的法理学和法律解释理论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促使后世的学者竞相续写富勒教授的案例。
  富勒教授的洞穴探险者案在法理学的历史上挖下了一个"永恒的洞穴"。他在文中探讨了充满分歧的法律和政治哲学问题:从法律解释的理论,法官司法的过程,再到民主体制下的权力分立,如同绘制了一幅关于法理学历史长河的知识地图,虽然这幅地图无法引领我们走出法律的迷宫,但至少可以帮助我们确定自己法理学中的位置。这篇文章的重要性或许可以用耶鲁法学院教授埃斯克里奇1993年发表的一篇论文标题来表明:《"洞穴探险者案":20世纪法律解释精要》。据《博览群书》
拜读了,有个感受就是我们的司法审判大大小小都应该这么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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