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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徐鹏 于 2023-11-1 23:04 编辑
2016年远东杯国际帆船赛
航行细则
2016年10月7日-2016年10月20日
1 规则
1.1 2013-2016年国际帆船竞赛规则(RRS)所定义的规则;
1.2 国际帆联 (ISAF)3级离岸赛条例(OSR)
1.3自日落至日出时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定(IRPCAS),并替代RRS第二章。
1.4本赛事的竞赛通知(NOR)及其补充通知;
1.5本赛事的航行细则(SI)及其之后的更改;
1.6国家机构管理规定不适用。
1.7如果RRS有歧义时以英文版为主。
2参赛选手通知
2.1 参赛者通知将张贴在竞赛委员会设立的官方公告栏上。
2.2 如有可能,下水码头附近将设临时公告栏。
2.3竞赛委员会通过微信通告公告栏内的所有内容,各队在技术会时可添加竞赛委员会的微信平台号码,但所有的竞赛通知以官方公告栏为准。
3航行细则的更改
3.1航行细则的更改将于生效的当天起航预告信号之前90分钟公告。
3.1.2在特殊情况下,如有必要在水上对航行细则进行更改,在起航预告信号前10分钟在竞赛委员会信号船上升起国际代码“L”旗并伴随一声音响,同时通过对讲机向参赛帆船公告航行细则的更改内容。请各参赛船队注意守听VHF81a.
3.2 竞赛日程的变化,将在其生效的前一天21:00之前公告。
4 岸上信号
4.1 岸上信号将展示在官方信号旗杆上。
4.2岸上展示AP旗,竞赛信号AP规定中的“1分钟”被“不少于40分钟”代替。
4.3 岸上展示Y旗时,在水上整个过程规则40适用。此处更改了规则第四部分前言。
5竞赛日程安排
5.1 竞赛日程如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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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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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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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2:30 船队报到 器材分发 整理器材
17:00技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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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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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整理器材 13:30-15:30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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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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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整理器材, 晚宴及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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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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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航线赛预告信号10:00(3轮),往木浦拉力赛预告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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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D6 10月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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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力赛竞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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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D8 10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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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浦修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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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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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浦航线赛预告信号10:00(3轮), 往青岛拉力赛预告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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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D11 10月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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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力赛竞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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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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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器材、退还押金,颁奖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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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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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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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4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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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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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为提示船只比赛或相连比赛将很快开始,至少在发出预告信号前5分钟将展示一面橙色旗并伴随一声音响
5.3 计划在青岛和木浦各举行3轮航线赛,总计6轮航线赛。10月10日和15日当天下午1点之后将不再发出航线赛预告信号。
6级别旗
远东杯赛事旗(白底黑色文字)
7竞赛水域
中国青岛奥帆中心附近水域-韩国木浦,参见附件A。(暂缺韩国木浦水域图)
8航线
8.1 航线赛为迎尾风场地,航线(见SI附件B)比赛均是左舷绕标。
8.2 航线赛时竞赛委员会将在预告信号发出之前,在起航船白板上写出1标的罗盘方位和将要行驶的航线。(通过VHF公告)
8.3 拉力赛预告信号之前,当起点信号船上展示绿三角旗时,所有的帆船需右舷绕过一标,之后,继续向下一航段行驶。
8.4 各参赛船只起航后需从航线一侧通过组委会设立的:
第1门标坐标点: N36°02’28.280 E120°37’34.245
N35°57’28.280 E120°37’34.245
第2门标坐标点: N36°31’53.123 E122°23’58.820
N34°46’53.123 E122°23’58.820”
终点线门标: N35°00’01.750”E125°51’24.880”
N34°55’01.750”E125°51’24.880”
8.5 各船通过各门标坐标点后自行记录通过时间,并同时对通过各门标时的经纬度和手持GPS时间拍照,在回岸时尽早将照片上传竞赛委员会微信群。各船通过各门标的GPS时间及位置的经纬度照片必须足够清晰以至于竞赛委员会可以清晰读出相关数据。如果竞委会宣布缩短一个赛段的比赛,以80%的帆船通过的最近的一个门标,记录该赛段的比赛成绩。
8.6 参加拉力赛的帆船需要保留船上GPS航迹备查。
8.7拉力赛期间,竞赛委员会根据RRS32中所提到的原因可能会缩短或放弃比赛。竞赛委员会将通过VHF81a或卫星电话通知船队。
9标志
9.1 航线赛标识为约1.2米高的黄色圓柱形充气浮标。
9.2 起、终点标分别为升起橙色信号旗的RC船及其左侧的浮标。
10障碍物
航线赛和拉力赛竞赛区域有渔网。请注意瞭望规避。
11起航
11.1 起航线为起航船上橙色“START”旗旗杆和起航标之间的连线。
11.2进入起航程序时,其教练艇应避开起航区域。
11.3起航信号发出4分钟后仍未起航的参赛船只将被记录为未起航(DNS),此记分不必通过审理。拉力赛时,该时间将是起航信号发出后2小时内起航,除非竞赛委员会同意一条船晚起航。本条细则更改了竞赛规则A4。
11.4 竞赛委员会将在起航信号发出后,将会尝试通过VHF77频道上播报违反起航规则的帆号或船首号。未能播报或未能按时播报不能成为要求补偿的理由。本条更改规则62.1(a)。
11.5木浦至青岛的拉力赛起航方式根据木浦外侧水域情况待定。
12下一航段的改变
12.1删除规则33 (a) (2)和(b)。如果改变下一段航线,竞赛委员会(RC)将移动原有的标志(或终点线)到新的位置。
12.2 参赛船应在发出改变下一段航线信号的竞委会船和附近的浮标之间通过。左舷一侧离开浮标,右舷一侧离开竞委会船。本条更改规则28.1
13终点
13.1航线赛终点线为展示蓝旗的竞赛委员会船(RC)上的橙色旗旗杆和另一侧浮标之间的连线。起航线也是终点线。
13.2拉力赛竞赛委员会出于成绩发布时间以及后续赛事的延续等因素的考虑,对于居后船队可以酌情给予终航时间,船队在接到通知后,可以直接驶往港口。此条修改RRS35和RRSA4.1.
14惩罚方法
根据规则44.1的判罚,两圈更改为自转一圈,包括1个迎风换舷和1个顺风换舷。
15时间限制和目标时间
15.1航线赛时间限制和目标时间见下表:(分钟)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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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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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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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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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终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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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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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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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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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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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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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在一标时限内没有参赛船只通过一标或在终点时限内没有参赛船只到达终点,则该轮竞赛将被放弃,此条更改了规则35。
15.3航线赛第一条参赛船只到达终点15分钟后仍未能到达终点的船只将不通过审理而被记为未到达终点(DNF)。拉力赛第一条参赛船只到达终点15小时后仍未能到达终点的船只将不通过审理而被记为未到达终点(DNF)。此条更改了规则35、规则A4和规则A5。
15.4目标时间仅供参考,参赛选手不得以此提出补偿要求。此条更改规则62.1(a)。
16抗议和要求补偿的申请
16.1 《抗议表》可在检录处领取。《抗议表》和《要求补偿表》或《重新审理表》应该在规定时限内递交至检录处。
16.2抗议时限:抗议方应在到岸后90分钟内提出抗议;如果在19:00至次日8:00期间到岸,可在上午10:00之前递交抗议申请。抗议方应尽快告知被抗议方。
16.3 抗议通知将在抗议时限结束后20分钟内贴出,以通知审理的各方和证人。审理将在仲裁室进行。
16.4 按照规则61.1(b),竞赛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提出的抗议将张贴在公告栏上,以通知相关船只。
16.5 违反本细则18、19、21、23、24和27不能作为帆船抗议的依据。此处更改规则60.1(a)。仲裁委员会对于违反这些条例可能做出轻于取消资格的惩罚。在本细则规定的加以处罚的缩写将被记为DPI。
16.6 在比赛安排的最后一天,要求重新审理的请求可以按以下条件提交:
(a)如果是在前一天收到裁决结果,须在抗议时限内递交。
(b)如果是在当天收到裁决结果,须在接到通知20分钟内递交。
本条更改了规则66。
16.7 在最后一个系列赛竞赛日,以竞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依据的补偿申请应该在该决定公告后的30分钟内提出。此条更改规则62.2。
16.8 国际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17计分
17.1采用附录A低分计分法。
17.2船队总成绩为青岛和木浦航线赛总成绩、青岛至木浦拉力赛和木浦至青岛拉力赛成绩之和。其中两场拉力赛分别为双倍积分(不能扣除)。航线赛计划完成青岛和木浦各3轮,当航线赛完成少于等于3轮时,按其所有轮次得分总和计入航线赛总成绩;完成4轮至6轮,其得分即可去掉1轮最差成绩计入航线赛总成绩。
17.3 总成绩出现平分将以最后一段拉力赛成绩领先者获胜。如果仍旧评分,以第一场拉力赛成绩领先者获胜。如仍旧评分,则以航线赛成绩最好名次获胜。如因故没有拉力赛成绩则以附录A8打破平分。
17.4临时成绩公布后,对自己名次或分数有疑问的船队尽快到竞赛办公室索取《分数质询表》,填好后交回。
17.5 DNC、DNS、OCS、BFD、UFD、DNF、RAF、DSQ、DNE、DGM将记为报到船数加一。
17.6 完成单一轮次比赛本次帆船赛成绩有效。
18安全规定
18.1退出竞赛的帆船在水上应尽早通知竞赛委员会。所有参加拉力赛的船只除了船上自身GPS系统外,须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安装由组委会提供的船只定位系统,并使其在競賽期間保持工作状态。
18.2参赛者在赛前应签署组委会要求的(OSR) 附录C标准检查卡。
19船员或装备的替换
19.1单轮次中不允许更换选手。轮次间,如需更换参赛选手,应该通知竞赛委员会。
19.2损坏和丢失的装备需要替换的请求应在合理的机会告知竞赛委员会。
20装备和丈量检查
20.1参赛选手应始终遵守RRS78。赛事期间应该保证器材完整和完好。
20.2参照丈量规定。为服从级别规则和航行细则,帆船或装备可能随时接受检查。在水上时,帆船须听从竞赛委员会装备检查员或丈量员的指令立刻驶向指定区域接受检查。
20.3 比赛期间参赛船队不得以租用器材质量的优劣和出现的器材故障等原因作为提出抗议和要求补偿的理由。
21识别标志和广告
21.1组委会将为船队提供船首号分别粘贴在船首两边及船尾醒目位置。
21.2参赛船只如在船体、帆和桅杆上做广告须符合国际帆联(ISAF)章程20广告法规及本次赛事的NoR。
22官方船只
裁判船----白底蓝色“RC”字旗
仲裁船----白底蓝色“IJ”字旗
救生和秩序维护船----红底黑色“MARSHALL”字旗
媒体船----绿底黑色“MEDIA”字旗
贵宾船----白底蓝色“VIP”字旗
23辅助船
领队、教练和其他辅助人员的船只,从准备信号开始到所有帆船结束比赛或退出或竞赛委员会发出推迟、全部召回或放弃信号为止,不得进入限制区域。
24垃圾处理
参赛船若有垃圾,可以将其放到辅助船或竞赛委员会的船只上。
25拖船上岸的限制
除非有竞赛委员会的事先书面许可,否则在赛事过程中龙骨船不得拖到岸上。
26潜水设施和溶剂释放装置
在一轮比赛准备信号和全部比赛结束之间,不能在船体或其周围使用水下呼吸设备、溶剂释放装置或其他类同的物品。
27无线电通讯
本次比赛组委会通讯联络使用VHF77频道,备用72频道,拉力赛守听VHF16频道。
28免声明
28.1 参加赛事的参赛者完全自担风险。参见RRS4,参赛决定。组织机构对赛前、赛时或赛后的任何装备损坏或个人受伤 或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28.2 参赛者在赛前应该签署组委会要求的《免责声明书》。参见附件D
29保险
所有参赛者应具备竞赛规程中要求的第三方责任险。
竞赛委员会
附件A竞赛水域Attachment A “ Racing Area”
附件B 航线赛图 Attachment B “Course Races Diagram”
Course W1航线: 起航-1标-终点线
(start-M1-finishing line)
Course W2航线: 起航-1标-4标-1标-终点线
(start-M1-M4-M1-finishing line)
Course W3航线: 起航-1标-4标-1标-4标-1标-终点线
(start- M1-M4-M1-M4-M1-finishing 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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