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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生命安全公约》《事故报告》《规则和文件》《国际信号代码及摩尔斯码信号》

2022-3-3 09:29 · 开始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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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生命安全公约》
      在商业航运界,救生装置和弃船程序都涵盖在《海上生命安全国际公约》内(简称S0LAS)。第1版公约是在1914年开始适用,当时各个航运国家聚集在一起研究国际航运安全规则,正值泰坦尼克号沉船事故的2周年。它被更新过很多次而且最具重大意义的一次是1974年,修改要求所有政府如果不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安全程序并执行即退出公约。S0LAS由国际海事组织(IMO)管理实行,而且共分12章出版,其中第5章是航海者最常用的。

航海安全

      大多数的公约主要应用于商业船只但是该章节是针对大帆船的。同时它并非适用于日常活动,而是适用于海上事故事件。它提供常识性指导和规范。要点如下:

安全航海
船长应当思考并筹划航程,为了远航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天气,水流,潮汐,船只及船员的局限性,航程计划和意外事故应对计划。
雷达反射器
如果大帆船的甲板上条件允许,携带并最好永久装备一个雷达反射器。反射器的平均回波面积要高。让反射器拥有较高的雷达截面(RCS)。当倾斜的时候反射器使用效果会减弱。

协助其他船只
曾经不成文的法律“尽最大能力协助遇难者并报告可能导致航海灾难的任何情况。”

救生信号
一套国际公认的信号适用于遇险的船只、飞机和人员之间的通讯。船上须放置一套带图解的信号表。一般会包含在年鉴或者航海日志中。

滥用海难信号
以取乐为目的发出海难信号是不负责任的行为。通过无线电发出误导性呼叫也是同样恶劣的行为。

事故报告
所有国家都要求必须报告严重的海事事故。通常应报告到该国的港口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或事故调查专业机构。

事故、事件和侥幸脱险
       事故、事件及侥幸脱险都可能发生。事发时,船长应控制局势,确保记录相关信息并传播相关的经验教训,以减少类似事件再现几率。船长通常首先到达现场,因此应负责处理及记录重要信息。
       通常确定某个事件是否需要报告是来自商务航运的规定,很多情况不适用。比如,搁浅需要报告,但是一队竞赛帆船可能会在探寻浅水区时触底几次,同时有组委会在旁保障,这与整夜搁浅在裸露的沙地上完全不同。
在每个国家都要尽好你的职责。通常是船只出现问题,船员受伤或弃船、污染及能够汲取经验教训的潜在危险情况。


截图_20224601094601.png

规则和文件
出版物和航海日志
一国可能要求随船携带一份该国的海事规则。带上翻译版本否则违反当地法律。船只需要携带登记注册详细信息,保险,船用无线电执照,完税证明,航海日志,船员名单。在航海日志上记录航行位置及每日情况。某些国家要求并偶尔会检查航海日志。

身体检查

如果你有健康问题,咨询医生检查你的健康状况以进行旅行并安排备用的药物。与医生交谈时,谈论一下多久时间内不能接受医疗护理,因为这可能成为医生作决定及开处方的主要因素,并确认你将到访的国家是否需要接种相应疫苗并尽早接种。船长应注意船员相关医疗状况如糖尿病、哮喘、心脏病及任何在药物治疗中需要帮助的行动。

保险
船只需要被保险,但是保险通常不函盖船上的个人及其随身财产。旅行保险也许会降低遣返及医疗成本。

护照及签证
确保每个登船人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签证对于非欧盟国家的护照持有者到访欧盟国家尤为重要。

欧洲健康保险卡
欧盟公民应携带欧洲健康保险卡(EHIC)。这样更容易免费或者低成本享有欧洲经济区域内国家提供的医疗和药物(x费用)。

个人文件
官方总希望检查正本文件。把复印件副本放在家里或者电子邮箱内便于需要时取用。携带:护照、驾船资格证明、甚高频电台操作执照、保险、欧洲健康保险卡及签证。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s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IRPCS or COLREGs)适用于所有在公海及相连通航水域航行的远洋船只。知道并了解这些规则十分重要,这样才能采取正确的措施避免碰撞。

救生筏

1 救生筏结构和配备的设备

a)应配备数量充足的救生筏,这样在出现任何一个救生筏丢失或不能使用的情况时,有足够的总容量可以容纳所有船员。
b)救生筏应符合《海上生命安全公约》LSA1997版第4章或更新的版本规定,除非它能容纳4个人并能装在小箱子中。一个SOLAS救生筏应包括最少一个SOLAS“A型”生存包。

2 配备的救生筏应能承载全体船员,每一只救生筏也应符合以下规定:
a )OSR4.20.1(b)(SOLAS),或
b)2003年1月之前制造的救生筏,按照OSR附录A第一部分(ORC),或
c)地板应有隔温层,除非赛事组织者另有规定,或
d)IS09650第一部分A组I类型(IS0),当每个救生筏包含最少一个2号生存包(小于24小时)同时
1)应有一个半固定的登筏坡道,且
II)应使任何高压软管不会妨碍登筏,且
III)应有一个充气的方法,配合各种可充气式登筏坡道,且
IV)当救生筏设计有一个单独压舱物袋时,徜若救生筏在其它方面符合IS09650且满足制造商设计的相应压舱物袋强度测试,则应被接受,同时
V)符合0SR4.20.2(d)i-iv应在救生筏证书上标明。

3 救生筏包装和储放
救生筏应:
a)包装在一个可以运输的硬质容器或罐中,并储放在工作甲板上或驾驶舱里,或者:
b)包装在一个可以运输的硬质容器或罐子中或是一个小提箱中,并储放在专用硬质隔舱中,该隔舱只用来储放救生筏并且通向或紧靠驾驶舱或工作甲板,或者在船艉板,根据下列情况而定:
I)每个隔舱都是不漏水或自动排水的(自动排水隔舱可以看作是驾驶舱容积的一部分,除了当完全高于工作甲板水平高度时或当从船艉板储物处独立向船外排水时,同时
II)每个隔舱的封盖在水压下都能容易打开,同时

III)隔舱的设计和建造要使救生筏可以快速、简单地取出并下水,或者
IV)船龄或系列时间早于2001年6月的船,救生筏可以装在小提箱中,重量不超过40公斤,安全地储放在紧邻扶梯口的甲板下。
V)多体船上的救生筏放置应遵循:每个救生筏可容易取下并下水,不论船是否为倒置状态。
c)每个救生筏系绳的一端应始终紧紧的绑在船上一个牢固的固定点上.


散生筏下水
a)每个救生筏应能在15秒内移到护栏索旁或下水。
b)每个重量超过40公斤的救生筏,其存放方式应当是不需要高高抬起就可以拖动或滑动入海中。

救生筏维修和检查
重要警示:最新证据表明,包装好的救生筏在跌落(比如从船上掉到浮码头上)或受到船员及其它重物(如锚)重压时容易发生严重损坏。损坏可能从内部开始,二氧化碳钢瓶的钢体会摩擦或撕裂浮力内胆材料的相邻隔层。ISAF开始调查这种现象,作为临时措施要求每个箱式包装的救生筏应每年进行一次检修认证。救生筏如有任何受损或恶化痕迹,都应进行检修(包括包装的底面)。负责人员应十分小心地维护救生筏,并且遵守规定:不得踩踏,除了下水时不得使其坠落。
a)维修及检查的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应随船携带。每个S0LAS救生筏及箱式包装的救生筏应有有效的来自制造商或其许可的维修站发出的新品或维修情况年度证明。
b)依据OSR附录A第一部分(“ORC”)建造的包装在硬质容器或罐子里的救生筏应每年维修,或者按制造商的规定每年做检查(不必非开包装),船上还要有制造商指定的维修站确认检查合格的书面确认书。
c)建造的包装在硬质容器或罐子里的救生筏应每年维修,或者按制造商的规定在服役三年之内进行第一次维修,第二次维修不得超过第一次后两年。之后的维修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d)A组类型建造的包装在硬质容器或罐子里的救生筏应根据制造商说明书进行维修,但不要少于每三年一次的频次。
©)A组类型建造的包装在手提箱中的救生筏应每年由一个许可的制造代理商检查并根据制造商说明书来维修,但不要少于每三年一次的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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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商业航运界,救生装置和弃船程序都涵盖在《海上生命安全国际公约》内(简称S0LAS)。第1版公约是在1914年开始适用,当时各个航运国家聚集在一起研究国际航运安全规则,正值泰坦尼克号沉船事故的2周年。它被更新过很多次而且最具重大意义的一次是1974年,修改要求所有政府如果不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安全程序并执行即退出公约。S0LAS由国际海事组织(IMO)管理实行,而且共分12章出版,其中第5章是航海者最常用的。

航海安全

      大多数的公约主要应用于商业船只但是该章节是针对大帆船的。同时它并非适用于日常活动,而是适用于海上事故事件。它提供常识性指导和规范。要点如下:

安全航海
船长应当思考并筹划航程,为了远航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天气,水流,潮汐,船只及船员的局限性,航程计划和意外事故应对计划。
雷达反射器
如果大帆船的甲板上条件允许,携带并最好永久装备一个雷达反射器。反射器的平均回波面积要高。让反射器拥有较高的雷达截面(RCS)。当倾斜的时候反射器使用效果会减弱。

协助其他船只
曾经不成文的法律“尽最大能力协助遇难者并报告可能导致航海灾难的任何情况。”

救生信号
一套国际公认的信号适用于遇险的船只、飞机和人员之间的通讯。船上须放置一套带图解的信号表。一般会包含在年鉴或者航海日志中。

滥用海难信号
以取乐为目的发出海难信号是不负责任的行为。通过无线电发出误导性呼叫也是同样恶劣的行为。

事故报告
所有国家都要求必须报告严重的海事事故。通常应报告到该国的港口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或事故调查专业机构。

事故、事件和侥幸脱险
       事故、事件及侥幸脱险都可能发生。事发时,船长应控制局势,确保记录相关信息并传播相关的经验教训,以减少类似事件再现几率。船长通常首先到达现场,因此应负责处理及记录重要信息。
       通常确定某个事件是否需要报告是来自商务航运的规定,很多情况不适用。比如,搁浅需要报告,但是一队竞赛帆船可能会在探寻浅水区时触底几次,同时有组委会在旁保障,这与整夜搁浅在裸露的沙地上完全不同。
在每个国家都要尽好你的职责。通常是船只出现问题,船员受伤或弃船、污染及能够汲取经验教训的潜在危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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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和文件
出版物和航海日志
一国可能要求随船携带一份该国的海事规则。带上翻译版本否则违反当地法律。船只需要携带登记注册详细信息,保险,船用无线电执照,完税证明,航海日志,船员名单。在航海日志上记录航行位置及每日情况。某些国家要求并偶尔会检查航海日志。

身体检查

如果你有健康问题,咨询医生检查你的健康状况以进行旅行并安排备用的药物。与医生交谈时,谈论一下多久时间内不能接受医疗护理,因为这可能成为医生作决定及开处方的主要因素,并确认你将到访的国家是否需要接种相应疫苗并尽早接种。船长应注意船员相关医疗状况如糖尿病、哮喘、心脏病及任何在药物治疗中需要帮助的行动。

保险
船只需要被保险,但是保险通常不函盖船上的个人及其随身财产。旅行保险也许会降低遣返及医疗成本。

护照及签证
确保每个登船人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签证对于非欧盟国家的护照持有者到访欧盟国家尤为重要。

欧洲健康保险卡
欧盟公民应携带欧洲健康保险卡(EHIC)。这样更容易免费或者低成本享有欧洲经济区域内国家提供的医疗和药物(x费用)。

个人文件
官方总希望检查正本文件。把复印件副本放在家里或者电子邮箱内便于需要时取用。携带:护照、驾船资格证明、甚高频电台操作执照、保险、欧洲健康保险卡及签证。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s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IRPCS or COLREGs)适用于所有在公海及相连通航水域航行的远洋船只。知道并了解这些规则十分重要,这样才能采取正确的措施避免碰撞。

救生筏

1 救生筏结构和配备的设备

a)应配备数量充足的救生筏,这样在出现任何一个救生筏丢失或不能使用的情况时,有足够的总容量可以容纳所有船员。
b)救生筏应符合《海上生命安全公约》LSA1997版第4章或更新的版本规定,除非它能容纳4个人并能装在小箱子中。一个SOLAS救生筏应包括最少一个SOLAS“A型”生存包。

2 配备的救生筏应能承载全体船员,每一只救生筏也应符合以下规定:
a )OSR4.20.1(b)(SOLAS),或
b)2003年1月之前制造的救生筏,按照OSR附录A第一部分(ORC),或
c)地板应有隔温层,除非赛事组织者另有规定,或
d)IS09650第一部分A组I类型(IS0),当每个救生筏包含最少一个2号生存包(小于24小时)同时
1)应有一个半固定的登筏坡道,且
II)应使任何高压软管不会妨碍登筏,且
III)应有一个充气的方法,配合各种可充气式登筏坡道,且
IV)当救生筏设计有一个单独压舱物袋时,徜若救生筏在其它方面符合IS09650且满足制造商设计的相应压舱物袋强度测试,则应被接受,同时
V)符合0SR4.20.2(d)i-iv应在救生筏证书上标明。

3 救生筏包装和储放
救生筏应:
a)包装在一个可以运输的硬质容器或罐中,并储放在工作甲板上或驾驶舱里,或者:
b)包装在一个可以运输的硬质容器或罐子中或是一个小提箱中,并储放在专用硬质隔舱中,该隔舱只用来储放救生筏并且通向或紧靠驾驶舱或工作甲板,或者在船艉板,根据下列情况而定:
I)每个隔舱都是不漏水或自动排水的(自动排水隔舱可以看作是驾驶舱容积的一部分,除了当完全高于工作甲板水平高度时或当从船艉板储物处独立向船外排水时,同时
II)每个隔舱的封盖在水压下都能容易打开,同时

III)隔舱的设计和建造要使救生筏可以快速、简单地取出并下水,或者
IV)船龄或系列时间早于2001年6月的船,救生筏可以装在小提箱中,重量不超过40公斤,安全地储放在紧邻扶梯口的甲板下。
V)多体船上的救生筏放置应遵循:每个救生筏可容易取下并下水,不论船是否为倒置状态。
c)每个救生筏系绳的一端应始终紧紧的绑在船上一个牢固的固定点上.


散生筏下水
a)每个救生筏应能在15秒内移到护栏索旁或下水。
b)每个重量超过40公斤的救生筏,其存放方式应当是不需要高高抬起就可以拖动或滑动入海中。

救生筏维修和检查
重要警示:最新证据表明,包装好的救生筏在跌落(比如从船上掉到浮码头上)或受到船员及其它重物(如锚)重压时容易发生严重损坏。损坏可能从内部开始,二氧化碳钢瓶的钢体会摩擦或撕裂浮力内胆材料的相邻隔层。ISAF开始调查这种现象,作为临时措施要求每个箱式包装的救生筏应每年进行一次检修认证。救生筏如有任何受损或恶化痕迹,都应进行检修(包括包装的底面)。负责人员应十分小心地维护救生筏,并且遵守规定:不得踩踏,除了下水时不得使其坠落。
a)维修及检查的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应随船携带。每个S0LAS救生筏及箱式包装的救生筏应有有效的来自制造商或其许可的维修站发出的新品或维修情况年度证明。
b)依据OSR附录A第一部分(“ORC”)建造的包装在硬质容器或罐子里的救生筏应每年维修,或者按制造商的规定每年做检查(不必非开包装),船上还要有制造商指定的维修站确认检查合格的书面确认书。
c)建造的包装在硬质容器或罐子里的救生筏应每年维修,或者按制造商的规定在服役三年之内进行第一次维修,第二次维修不得超过第一次后两年。之后的维修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d)A组类型建造的包装在硬质容器或罐子里的救生筏应根据制造商说明书进行维修,但不要少于每三年一次的频次。
©)A组类型建造的包装在手提箱中的救生筏应每年由一个许可的制造代理商检查并根据制造商说明书来维修,但不要少于每三年一次的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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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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