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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强国是怎样炼成的》之中国篇 与海洋强国擦肩而过 第七十一章:宋元时期的海洋经略(二)

2020-1-16 14:58 · 航海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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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宋元时期的海洋经略(二)

《海洋强国是怎样炼成的》之中国篇 与海洋强国擦肩而过 第七十一章:宋元时期的海洋经略(二)w1.jpg

第二十一节:有序管理,主动招商

海上贸易的发展和航线不断地开拓,贸易管理提上了议事日程。

  宋朝最早设的市舶在广州,据《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二说,开宝四年(971年)六月壬申,“初置市舶司于广州,以知州潘美、尹崇珂并兼使,通判谢玭兼判官”。

自广州设市舶司之后,宋朝先后在杭州、明州、泉州、密州等港口城市设立市舶司,负责抽解(抽税)、博买部分进口商品,维护港口秩序、发放“公凭”(贸易许可证)、禁止走私等事务,职能相当于今日的海关。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将各处管理外贸的机构改称“提举市舶司”﹐而将各港口的市舶司改称市舶务。南宋前期,两浙、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通称“三路市舶司”或“三路市舶”。罢两浙市舶司后,原属两浙市舶司各港口市舶机构只称“场”或“务”。福建、广南东路市舶司设在泉州、广州下设场务。又在秀州、温州等港口设立二级机构“市舶务”,还在一些县镇设置三级机构“市舶场”。海商只要到这些机构登记,领取“公凭”,便可以贩运商货出海。

《海洋强国是怎样炼成的》之中国篇 与海洋强国擦肩而过 第七十一章:宋元时期的海洋经略(二)w2.jpg

泉州的市舶司遗址

为了加强与日本、高丽、琉球等地的外贸,北宋政府又开辟了北方港口密州,并在这里设立了市舶司,不过很快就夭折了。

按照旧制,市舶司多由州郡首长兼领,哲宗元丰(1078年—1085年)进行改革,开始任命该路转运使或转运副使兼任提举市舶,州郡官员不再染指此事。再后来专门设置提举市舶官,转运使也不再参与其事,后来一度尽罢提举市舶官。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重新设提举市舶官。

  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对贸易货物实行“抽分”与“博买”。抽分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官府按一定比例(十分之一)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关税。博买是按规定价格收买船舶运来的某些货物,这实际是官府的低价采购与优先购买权。尽管两者都有随意性,但是有了这些相对规范的规则,阻止了来自于官方的其他无理干涉,极大便利了商业活动,并增加了政府收入。

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复置杭州、明州两个市舶司,不久杭州市舶司取消,改为隶属明州市舶司的“市舶务”,以至于南宋编撰的三部《临安志》,都没有提到这个市舶司。但明州市舶司则开始正常运转。

  权利过大就可能带来贪腐,市舶司是个肥差,政府必然要提防。表面看来,北宋的市舶司兴废无常。其实不是市舶司兴废无常,而是朝廷对提举市舶的官员放心不下。这是个肥差,很多官员千方百计的谋取这个职位。对于敢敲诈外商或私自交易违禁物品的官员,朝廷则严惩不贷。私自对违禁物品进行贸易,四缗(一钱就是一贯钱)以上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五缗以上,就要流放到偏僻的海岛。

宋朝提倡的“诚信”以及制定的对贪污受贿者予以严惩的制度,在外贸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使外国客商有了相对公平的营商环境。

靖康之变也导致了市舶司的混乱。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六月,一度废除各路常平司以及福建、两浙市舶司。次年五月,才重新恢复这两个市舶司,并发给市舶官价值10万贯的度牒,命他们出卖后作为市舶本钱。

南宋的市舶司法禁不严,官员道德沦丧。《宋史·食货志下八》说:“南渡,三路舶司岁入固不少,然金银铜铁,海泊飞运,所失良多,而铜钱之泄尤甚。法禁虽严,奸巧愈密,商人贪利而贸迁,黠吏受赇而纵释,其弊卒不可禁。”

宋朝初年,广州市舶司的收入大约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可见外贸在国家财政中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外贸地位的重要,统治者十分重视发展对外贸易,如淳化年间(990年—994年),宋太宗颁旨将萎靡不振的杭州市舶司转移到明州定海县(今浙江定海),并派监察御史张肃担任主管官。当时与宋朝贸易的国家和地区有48个,外商的货船绝大多数停靠在广州,而明州市舶司则因贸易额不大而时置时废。

   由于海外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南宋的市舶收入迅速增长。公元12世纪中叶,市舶收入就已经达到200万贯,这一数字已经超越北宋时期峰值的两倍有余,当时仅广州一地的市舶收入就达110万贯。在海上贸易规模持续增大的背景下,南宋对进口货物的抽解比例(关税税率)往往低于北宋。北宋时一般货物抽解10%或20%,南宋初年曾规定抽解40%,但不久又恢复为20%,而在实际执行中却往往只抽解1/15,甚至1/25。这一变化说明南宋政府对于海上贸易的管理中日益趋向于宽松。

《海洋强国是怎样炼成的》之中国篇 与海洋强国擦肩而过 第七十一章:宋元时期的海洋经略(二)w3.jpg

   有学者估计南宋初年财政收入不到一千万缗,外贸收入约一百五十万缗,占总收入15%;绍兴末年财政收入约四千五百万缗,外贸收入也提高到二百万缗,约占总收入的4%。虽然比例下降,但是绝对数额仍有所增长。

统治者十分注意保护来华蕃商的利益。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宋高宗下诏:“有亏蕃商者,皆重置其罪。”绍兴十六年(1146年),曾有三佛齐国王投书广州市舶司,称近年由于市舶司抽税过重,“商贩乳香,颇有亏损”。宋高宗得悉,重申“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将广州市舶使袁复降了官职。

为保护海上贸易与商人的安全,打击海盗,宋朝还在广州、泉州等港口设立“望舶巡检司”,在海面上置寨兵。广东近海的溽洲岛,便有寨兵哨望守卫,商船每次行驶到溽洲岛附近的海域,“则相庆贺”。这时候,“寨兵有酒肉之馈,并防护赴广州”。每一年,当来华贸易的商船准备离港归国时,宋朝的市舶司都会拨一笔巨款,设宴相送,请他们明年继续来华贸易。宴会非常盛大,“蕃汉纲首(相当于船长)、作头、梢工人等,各令与坐,无不得其欢心”。

   统治者不仅重视保护海外商人利益,还重视招商。北宋雍熙四年(987年),宋太宗“谴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纲,各往海南诸蕃国勾招进奉,博买香药、犀牙、真珠、龙脑;每纲赍空名诏书,于所至处赐之”。宋太宗曾派特使到各国游说,还专门带上“空名诏书”(空白圣旨),命这些使臣“于所至处赐之”。也就是说,预先带去准许通商的文书,是“空白圣旨”,只要双方达成意向,现场办公、现场填写。

  两宋时期,中原与西夏、辽、金长期对立,除茶、马互市外,陆路交通几乎断绝,海外贸易地位日趋重要。宋朝竭力鼓励海外贸易。朝廷奖掖海外贸易的措施分两方面:一是招诱蕃商来华贸易,二是鼓励中国商人出海贸易,对贩洋私商卓有成就者甚至奖予官职。朝廷在各通商口岸设置提举市舶司管理和控制海上中外私商贸易,实施征收商税、若干海货专营、接待朝贡、发放出海贸易公引等职能。元初海上贸易制度基本承袭宋代,采取发放公凭船货抽分的制度,“大抵皆因宋旧制而为之法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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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节:海外贸易达到一个新的高峰

  出现了一大批因海外贸易而成就的富豪。宋元时期,中国海商数以万计,虽然中小商人最多,但资产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海商也层出不穷。建康巨商杨二郎由牙侩起家,到南海贸易十余年,蓄资千万。南宋初,泉州商人“夜以小舟载铜钱十余万缗入洋。”铜钱在海外,可以十贯之数,易番货百贯之物。估计一次贸易额就超过了100万贯。福建“南安丘发林从航海起家,至其孙三世,均称百万”;更著名者如:“泉州杨客为海贾十余年,致赀二万万”;泉州海商王元懋,“尝随海舶诣占城国,国王嘉其兼通蕃汉书,延为馆客,仍嫁以女,留十年而归,所蓄奁具百万缗”。宋末元初,最著名的海商是蒲寿庚,“擅蕃舶利者三十年”。

如果说,南宋大海商主要出自泉州,入元以后,东南沿海则形成以太仓为基地的长江三角洲海商集团、澉浦杨氏为首的浙东海商集团和泉州蒲氏为主的闽南海商集团。据说,“泉之诸蒲,为贩舶作三十年,岁一千万而五其息,每以胡椒八百斛为不足道”。蒲寿庚之婿佛莲是阿拉伯人,为宋末元初泉州著名回回巨商,“凡发海舶八十艘”,家赀“珍珠一百三十石,他物称是”。太仓朱清、张瑄二人,南宋末年就雄长于海上,降元时,张瑄已经有巨舶500艘。他俩以太仓为基地发展海外贸易,积累巨额财富,“田园巨宅遍吴中,库藏仓庾相望,巨艘大舶帆交番夷中。”

  元代澉浦杨氏世代为官,世代经商,聚集大批海舶。元初,杨发领浙东西市舶总司事,占籍澉浦,每岁招舶商。其子杨梓也因有大量私家船队而被任命为海运官员。杨梓之子杨枢19岁就以官本船浮海到西洋,6年后又自备舟楫粮秣,护送西域使臣回波斯湾的忽鲁模斯。元代中期,负责泉府司和市舶司的沙不丁,先后管理海外贸易二三十年,拥有可与澉浦杨氏相比的庞大私家船队。根据吴承明教授的看法,在明代万历年间,数十万就算是大贾,上百万的是少数。

  海外贸易网络基本形成。宋元中央政府虽然力图管制海外贸易,但仍给予海上私商一定的发展空间。宋元时期,从东北亚的日本、高丽,到东南亚各地和印度沿海各地,乃至波斯湾和东非各港口,都是中国海商所及。中国私商网络,遍及东亚和印度洋水域。印度以东水域的贸易,基本上由中国海商主导。倾国力进行的郑和下西洋,其活动也基本上在宋元海商网络范围内。

    海外华人聚居地出现。海外华人已开始有自己的集中聚居处,而且规模可观。宋代高丽“王城有华人数百,多闽人因贾舶至者。”泉州商人商于乌爹(今缅甸沿海),因获巨利,“故贩其地者,十去九不还也”。根据泰国编年史记载,泰国华人社会的势力大到与国王共同建造阿瑜陀耶最重要的寺庙越亚伦寺。明初爪哇新村和苏门答腊的旧港各有华人数千家和数千人聚居。海商集团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武装,梁道明为数千家之首,雄视一方。陈祖义为当地华人头目,啸聚数千人马。聚居的华人从事共同或相互联系的职业,即海上贸易及劫掠活动。

   有了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宋代以来,南方农业经济的发展,使一大部分人力从农业、手工业中分离出来,成为商人,也提供了可供出口的农产品。唐代以前,中国出口商品主要是贵金属和丝绸等奢侈品,贸易规模有限。宋代以来手工业的发展不但使纺织品、瓷器、日用器皿等出口商品能大批量生产,而且大量廉价手工业产品的出口意味着贸易商品从奢侈品过渡到大众消费品为主,从而使大规模商品出口成为可能。到元代,出口的丝织品有绸、缎、绫、罗、绢、纱、绉、纺等品种,棉纺织品有30多种,瓷器有青瓷、白瓷、青花瓷等系列的10多种商品,销往海外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商品成为东亚、西洋贸易的主要商品。

参考资料:

1、云中天《中国历史上的大航海》,三峡出版社,2007年

2、[美]郝延平. 中国三大商业革命和海洋[A]. 张炎宪. 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六辑[C]. 台北:中研院社科所,1997.

3、洪迈.夷坚志补:卷21,鬼国母[M].北京:中华书局,1981.

5、蔡永蒹、西山杂志:东埕[M]. 泉州海交馆抄本.

6、洪迈、夷坚丁志:卷6,泉州杨客[M]. 北京:中华书局. 1981.

7、方回.桐江集:卷6,己亥前上书本末[M].宛委别藏:第105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1.

8、东方海上丝绸之路浅探  .新华社[引用日期2018-03-20]
9、朱绍侯.《中国古代史教程(上)》,河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

10、(卷487,高丽传,P14053)

11、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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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宋元时期的海洋经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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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有序管理,主动招商

海上贸易的发展和航线不断地开拓,贸易管理提上了议事日程。

  宋朝最早设的市舶在广州,据《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二说,开宝四年(971年)六月壬申,“初置市舶司于广州,以知州潘美、尹崇珂并兼使,通判谢玭兼判官”。

自广州设市舶司之后,宋朝先后在杭州、明州、泉州、密州等港口城市设立市舶司,负责抽解(抽税)、博买部分进口商品,维护港口秩序、发放“公凭”(贸易许可证)、禁止走私等事务,职能相当于今日的海关。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将各处管理外贸的机构改称“提举市舶司”﹐而将各港口的市舶司改称市舶务。南宋前期,两浙、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通称“三路市舶司”或“三路市舶”。罢两浙市舶司后,原属两浙市舶司各港口市舶机构只称“场”或“务”。福建、广南东路市舶司设在泉州、广州下设场务。又在秀州、温州等港口设立二级机构“市舶务”,还在一些县镇设置三级机构“市舶场”。海商只要到这些机构登记,领取“公凭”,便可以贩运商货出海。

《海洋强国是怎样炼成的》之中国篇 与海洋强国擦肩而过 第七十一章:宋元时期的海洋经略(二)w2.jpg

泉州的市舶司遗址

为了加强与日本、高丽、琉球等地的外贸,北宋政府又开辟了北方港口密州,并在这里设立了市舶司,不过很快就夭折了。

按照旧制,市舶司多由州郡首长兼领,哲宗元丰(1078年—1085年)进行改革,开始任命该路转运使或转运副使兼任提举市舶,州郡官员不再染指此事。再后来专门设置提举市舶官,转运使也不再参与其事,后来一度尽罢提举市舶官。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重新设提举市舶官。

  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对贸易货物实行“抽分”与“博买”。抽分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官府按一定比例(十分之一)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关税。博买是按规定价格收买船舶运来的某些货物,这实际是官府的低价采购与优先购买权。尽管两者都有随意性,但是有了这些相对规范的规则,阻止了来自于官方的其他无理干涉,极大便利了商业活动,并增加了政府收入。

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复置杭州、明州两个市舶司,不久杭州市舶司取消,改为隶属明州市舶司的“市舶务”,以至于南宋编撰的三部《临安志》,都没有提到这个市舶司。但明州市舶司则开始正常运转。

  权利过大就可能带来贪腐,市舶司是个肥差,政府必然要提防。表面看来,北宋的市舶司兴废无常。其实不是市舶司兴废无常,而是朝廷对提举市舶的官员放心不下。这是个肥差,很多官员千方百计的谋取这个职位。对于敢敲诈外商或私自交易违禁物品的官员,朝廷则严惩不贷。私自对违禁物品进行贸易,四缗(一钱就是一贯钱)以上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五缗以上,就要流放到偏僻的海岛。

宋朝提倡的“诚信”以及制定的对贪污受贿者予以严惩的制度,在外贸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使外国客商有了相对公平的营商环境。

靖康之变也导致了市舶司的混乱。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六月,一度废除各路常平司以及福建、两浙市舶司。次年五月,才重新恢复这两个市舶司,并发给市舶官价值10万贯的度牒,命他们出卖后作为市舶本钱。

南宋的市舶司法禁不严,官员道德沦丧。《宋史·食货志下八》说:“南渡,三路舶司岁入固不少,然金银铜铁,海泊飞运,所失良多,而铜钱之泄尤甚。法禁虽严,奸巧愈密,商人贪利而贸迁,黠吏受赇而纵释,其弊卒不可禁。”

宋朝初年,广州市舶司的收入大约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可见外贸在国家财政中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外贸地位的重要,统治者十分重视发展对外贸易,如淳化年间(990年—994年),宋太宗颁旨将萎靡不振的杭州市舶司转移到明州定海县(今浙江定海),并派监察御史张肃担任主管官。当时与宋朝贸易的国家和地区有48个,外商的货船绝大多数停靠在广州,而明州市舶司则因贸易额不大而时置时废。

   由于海外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南宋的市舶收入迅速增长。公元12世纪中叶,市舶收入就已经达到200万贯,这一数字已经超越北宋时期峰值的两倍有余,当时仅广州一地的市舶收入就达110万贯。在海上贸易规模持续增大的背景下,南宋对进口货物的抽解比例(关税税率)往往低于北宋。北宋时一般货物抽解10%或20%,南宋初年曾规定抽解40%,但不久又恢复为20%,而在实际执行中却往往只抽解1/15,甚至1/25。这一变化说明南宋政府对于海上贸易的管理中日益趋向于宽松。

《海洋强国是怎样炼成的》之中国篇 与海洋强国擦肩而过 第七十一章:宋元时期的海洋经略(二)w3.jpg

   有学者估计南宋初年财政收入不到一千万缗,外贸收入约一百五十万缗,占总收入15%;绍兴末年财政收入约四千五百万缗,外贸收入也提高到二百万缗,约占总收入的4%。虽然比例下降,但是绝对数额仍有所增长。

统治者十分注意保护来华蕃商的利益。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宋高宗下诏:“有亏蕃商者,皆重置其罪。”绍兴十六年(1146年),曾有三佛齐国王投书广州市舶司,称近年由于市舶司抽税过重,“商贩乳香,颇有亏损”。宋高宗得悉,重申“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将广州市舶使袁复降了官职。

为保护海上贸易与商人的安全,打击海盗,宋朝还在广州、泉州等港口设立“望舶巡检司”,在海面上置寨兵。广东近海的溽洲岛,便有寨兵哨望守卫,商船每次行驶到溽洲岛附近的海域,“则相庆贺”。这时候,“寨兵有酒肉之馈,并防护赴广州”。每一年,当来华贸易的商船准备离港归国时,宋朝的市舶司都会拨一笔巨款,设宴相送,请他们明年继续来华贸易。宴会非常盛大,“蕃汉纲首(相当于船长)、作头、梢工人等,各令与坐,无不得其欢心”。

   统治者不仅重视保护海外商人利益,还重视招商。北宋雍熙四年(987年),宋太宗“谴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纲,各往海南诸蕃国勾招进奉,博买香药、犀牙、真珠、龙脑;每纲赍空名诏书,于所至处赐之”。宋太宗曾派特使到各国游说,还专门带上“空名诏书”(空白圣旨),命这些使臣“于所至处赐之”。也就是说,预先带去准许通商的文书,是“空白圣旨”,只要双方达成意向,现场办公、现场填写。

  两宋时期,中原与西夏、辽、金长期对立,除茶、马互市外,陆路交通几乎断绝,海外贸易地位日趋重要。宋朝竭力鼓励海外贸易。朝廷奖掖海外贸易的措施分两方面:一是招诱蕃商来华贸易,二是鼓励中国商人出海贸易,对贩洋私商卓有成就者甚至奖予官职。朝廷在各通商口岸设置提举市舶司管理和控制海上中外私商贸易,实施征收商税、若干海货专营、接待朝贡、发放出海贸易公引等职能。元初海上贸易制度基本承袭宋代,采取发放公凭船货抽分的制度,“大抵皆因宋旧制而为之法焉”。

《海洋强国是怎样炼成的》之中国篇 与海洋强国擦肩而过 第七十一章:宋元时期的海洋经略(二)w4.jpg

第二十二节:海外贸易达到一个新的高峰

  出现了一大批因海外贸易而成就的富豪。宋元时期,中国海商数以万计,虽然中小商人最多,但资产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海商也层出不穷。建康巨商杨二郎由牙侩起家,到南海贸易十余年,蓄资千万。南宋初,泉州商人“夜以小舟载铜钱十余万缗入洋。”铜钱在海外,可以十贯之数,易番货百贯之物。估计一次贸易额就超过了100万贯。福建“南安丘发林从航海起家,至其孙三世,均称百万”;更著名者如:“泉州杨客为海贾十余年,致赀二万万”;泉州海商王元懋,“尝随海舶诣占城国,国王嘉其兼通蕃汉书,延为馆客,仍嫁以女,留十年而归,所蓄奁具百万缗”。宋末元初,最著名的海商是蒲寿庚,“擅蕃舶利者三十年”。

如果说,南宋大海商主要出自泉州,入元以后,东南沿海则形成以太仓为基地的长江三角洲海商集团、澉浦杨氏为首的浙东海商集团和泉州蒲氏为主的闽南海商集团。据说,“泉之诸蒲,为贩舶作三十年,岁一千万而五其息,每以胡椒八百斛为不足道”。蒲寿庚之婿佛莲是阿拉伯人,为宋末元初泉州著名回回巨商,“凡发海舶八十艘”,家赀“珍珠一百三十石,他物称是”。太仓朱清、张瑄二人,南宋末年就雄长于海上,降元时,张瑄已经有巨舶500艘。他俩以太仓为基地发展海外贸易,积累巨额财富,“田园巨宅遍吴中,库藏仓庾相望,巨艘大舶帆交番夷中。”

  元代澉浦杨氏世代为官,世代经商,聚集大批海舶。元初,杨发领浙东西市舶总司事,占籍澉浦,每岁招舶商。其子杨梓也因有大量私家船队而被任命为海运官员。杨梓之子杨枢19岁就以官本船浮海到西洋,6年后又自备舟楫粮秣,护送西域使臣回波斯湾的忽鲁模斯。元代中期,负责泉府司和市舶司的沙不丁,先后管理海外贸易二三十年,拥有可与澉浦杨氏相比的庞大私家船队。根据吴承明教授的看法,在明代万历年间,数十万就算是大贾,上百万的是少数。

  海外贸易网络基本形成。宋元中央政府虽然力图管制海外贸易,但仍给予海上私商一定的发展空间。宋元时期,从东北亚的日本、高丽,到东南亚各地和印度沿海各地,乃至波斯湾和东非各港口,都是中国海商所及。中国私商网络,遍及东亚和印度洋水域。印度以东水域的贸易,基本上由中国海商主导。倾国力进行的郑和下西洋,其活动也基本上在宋元海商网络范围内。

    海外华人聚居地出现。海外华人已开始有自己的集中聚居处,而且规模可观。宋代高丽“王城有华人数百,多闽人因贾舶至者。”泉州商人商于乌爹(今缅甸沿海),因获巨利,“故贩其地者,十去九不还也”。根据泰国编年史记载,泰国华人社会的势力大到与国王共同建造阿瑜陀耶最重要的寺庙越亚伦寺。明初爪哇新村和苏门答腊的旧港各有华人数千家和数千人聚居。海商集团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武装,梁道明为数千家之首,雄视一方。陈祖义为当地华人头目,啸聚数千人马。聚居的华人从事共同或相互联系的职业,即海上贸易及劫掠活动。

   有了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宋代以来,南方农业经济的发展,使一大部分人力从农业、手工业中分离出来,成为商人,也提供了可供出口的农产品。唐代以前,中国出口商品主要是贵金属和丝绸等奢侈品,贸易规模有限。宋代以来手工业的发展不但使纺织品、瓷器、日用器皿等出口商品能大批量生产,而且大量廉价手工业产品的出口意味着贸易商品从奢侈品过渡到大众消费品为主,从而使大规模商品出口成为可能。到元代,出口的丝织品有绸、缎、绫、罗、绢、纱、绉、纺等品种,棉纺织品有30多种,瓷器有青瓷、白瓷、青花瓷等系列的10多种商品,销往海外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商品成为东亚、西洋贸易的主要商品。

参考资料:

1、云中天《中国历史上的大航海》,三峡出版社,2007年

2、[美]郝延平. 中国三大商业革命和海洋[A]. 张炎宪. 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六辑[C]. 台北:中研院社科所,1997.

3、洪迈.夷坚志补:卷21,鬼国母[M].北京:中华书局,1981.

5、蔡永蒹、西山杂志:东埕[M]. 泉州海交馆抄本.

6、洪迈、夷坚丁志:卷6,泉州杨客[M]. 北京:中华书局. 1981.

7、方回.桐江集:卷6,己亥前上书本末[M].宛委别藏:第105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1.

8、东方海上丝绸之路浅探  .新华社[引用日期2018-03-20]
9、朱绍侯.《中国古代史教程(上)》,河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

10、(卷487,高丽传,P1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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