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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时间:2019年9月13日-9月15日 赛事地点:烟台开发区金沙滩 烟台市人民政府 1、参赛资格 1.1参赛单位须为 中帆协注册团体会员,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帆协注册个人会员,并在其所在报名单位注册登记。 1.3 参赛选手需具备足够比赛能力。 1.4参赛选手将获得全国青少年 帆船联赛运动员月赛积分。 2、竞赛级别与竞赛项目 2.1各级别比赛均为个人场地群发赛 2.3比赛设以下项目: 2.3.1 OP组别 OP帆船男子甲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OP帆船女子甲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积分系数(A值):50 OP帆船男子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OP帆船女子乙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积分系数(A值):40 OP帆船男子丙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OP帆船女子丙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积分系数(A值):30 备注: 1、低年龄选手可以参加高年龄组别,反之不允许。 2、每个组别参赛船不得少于5条,不足5条男女合并为公开组,仍不足5条并入高年龄组。 3、OP男女甲组总船数不足5条,合并至乙组,但同时记录乙组排名和公开组排名,乙组选手取较高积分记录。 3、竞赛规则 3.1本赛事将执行国际帆船竞赛规则2017-2020(RRS)中所定义的规则; 3.2所有参赛者在官方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必须身着符合标准要求的救生衣。 4、计分方法 4.1场地赛采用帆船竞赛规则中附录A低分计分法。 4.2各级别至少完成1轮比赛方能构成赛事。 4.3当比赛完成少于5轮时,参赛船只的成绩将为所有轮次的成绩之和。 4.4 当比赛完成5轮及以上时,参赛船只的成绩将除去最差一轮成绩后其余轮次成绩的之和。 4.5上诉计分方法最终以航行细则为准。 5、广告 5.1执行国际帆联规章第20条广告规定及2019年梅沙杯全国青少年帆船联赛赛事规定,赛事组委会将要求在比赛船体、帆面等指定位置上展示赛事名称及赞助商的广告。 5.2赛事组委会将为参赛队参赛船只指定位置预留投放广告位,各参赛队在比赛船只上投放的船队广告必须征得赛事组委会的同意,广告大小须符合组委会要求。 5.3 参赛选手须身着组委会统一提供的号码背心。 5.4 组委会有权拒绝与赛事赞助商相冲突的参赛队广告。 6、报名 6.1各 俱乐部参赛队员请于2019年9月1日前赛事通知邮箱报名,同时缴纳相关费用。缴费时请注明俱乐部名称。 6.2 晚于规定时间报名的运动员,组委会保留不接受其报名要求的权利(视器材租赁情况定)。 7、参赛费用 7.1 9月1日前报名的报名费每人500元; 7.2 9月1日-10日报名的,若赛区接待能力和器材条件允许,可接受延迟报名,报名费每人1000元; 注:9月10日后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后退出比赛者,报名费不退。 8、器材租赁 8.1 OP器材租赁:组委会将统一提供器材(包括船体、舵、稳向板、桅杆、横杆、斜撑杆、帆具、绳索、滑轮组、气囊)器材抽签分配。全套器材租金为600元/套,另外每套器材押金1500元,若归还时器材无损坏,则押金退还。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2 教练艇租赁:由于教练艇数量紧张届时可能会安排2-3家参赛单位共用一条,具体详见补充通知。 9、日程安排(详情请参见稍后补充通知) 9月13日 :报到注册 15:00 统一抽签领取器材 20:00 领队技术会 9月14日:竞赛日 9:00开幕式 10:00第一轮预告信号 9月15日:竞赛日 9:30技术会议 10:00第一轮预告信号 13:00 不再发出预告信号 14:00闭幕式暨颁奖仪式 注:具体以航行细则为准 10、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请于报到时领取。 11、航线 竞赛官在比赛开始前说明比赛航线,具体查看航行细则。 12、惩罚机制 12.1组委会可能会基于国际帆联的惩罚机制进行一些修改。具体惩罚机制见航行细则。 12.2 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大众及青少年发展委员会将选派一人担任本场比赛监督,比赛监督有权对违反赛事纪律、体育道德及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的组委会、参赛单位、运动员、家长等相关集体和个人进行警告、处罚和追加处罚。 13、安全规定 所有参赛选手须自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救生衣,选手在水上期间必须始终穿着救生衣。 14、辅助船 14.1 只有注册为赛事安全艇的辅助船才允许进入竞赛场地。 14.2 辅助船的标识为“RESCUE(救援)”,需与参赛船只保持距离,除非该船为组委会提供的裁判船。 15、名次和奖励 15.1所有参赛选手均可获得中帆协参赛证书,参赛证书由中帆协负责提供。 15.2各组前三名获得奖牌。 15.3每名选手参加每站比赛均将获得参赛积分,计算方法为A*(N-P+1)/N。A为每种级别积分系数,N为该组别参赛船数,P为名次。积分值精确到0.001。 16.1选手自行决定参赛,参赛选手须自己承担参赛的风险和责任。组委会不对赛前、赛中和赛后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器材损坏和丢失负责。选手报名参赛,即视为其监护人知晓并接受赛事规程及赛事相关规定。 16.2选手应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报到时提供保险单复印件。提供信息 16.3 是否参加比赛和是否继续比赛是每个参赛运动员的责任。 17、其他信息 17.1 赛事报名联系人: 刘磊(微信号同)15318630597 王艳风(微信号同)13375351333 注:请各参赛队根据赛事通知上所留的邮箱及联系电话进行报名 17.2 汇款信息 名称:山东海乐福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烟台农商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9060106130042059011756 注:汇款时请备注俱乐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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