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航海网,拥抱全世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开游艇可不像开车,有左、右转向灯,当船舶互见时,如何提前告诉对方我们转向操作呢,《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以号笛或者灯光闪光来表示。
这里“短声”一词,指历时约1s的笛声,“长声”一词,指历时4-6s 的笛声。
1.最常用的操纵信号
一短声表示“我船正在向右转向”; 二短声表示“我船正在向左转向”; 三短声表示“我船正在向后推进”。 以上笛号适用于互见中在航机动船,当它按本规则准许或要求进行操纵时应用号笛发出。
上述信号也可以用灯号闪光来补充,任何船舶都可以这么做,包括非机动船;但所使用的灯必须是一盏环照白灯,能见距离至少5海里。 一闪,表示“我船正在向右转向”; 二闪,表示“我船正在向左转向”; 三闪,表示“我船正在向后推进”。 每闪历时约1s,各闪间隔约1s,前后信号的间隔应不少于10s。 以上操纵信号属于行动信号,表示操纵已经开始且正在进行。 2.追越声号 追越船用号笛发出下列声号表示其意图: 二长声继以一短声,表示“我船企图从你船的右舷追越”; 二长声继以二短声,表示“我船企图从你船的左舷追越”; 被追越船同意追越则应以号笛依次发出:
一长、一短、一长、一短声。 以上追越声号适用于在狭水道或航道内互见时,当需要被追越船采取行动追越船才能安全通过时的追越局面。 追越声号属于意图信号,在被追越船同意前,追越船不能强行追越。被追越船可以不同意且不鸣放任何声号。 3.警告信号 互见,船舶正在互相驶近,当: 任何一船无法了解他船的意图或行动,或者怀疑他船是否正在采取足够的行动以避免碰撞时,应立即用号笛鸣放至少五声短而急的声号;该声号可以用至少五次短而急的闪光来补充。 该信号除了警告外,还具有提醒的意义。 4.弯头地段(盲区)信号 也称“一长声信号”,属性为警告信号。 船舶在驶近可能被居间障碍物遮蔽他船的水道或航道的弯头或地段时,应鸣放一长声。该声号应由弯头另一面或居间障碍物后方可能听到它的任何来船回答一长声。 适用于能见度良好的不互见。
部分内容转自杨老师 好海子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