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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游艇业即将从海南“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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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游艇业即将从海南“破冰”

2009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

设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邮轮和游艇等新兴旅游产业,并把

邮轮和游艇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要求海南积极推进游艇码头建设

;培育发展游艇和轻型水上飞机等旅游装备制造业。

这个新兴产业政策的出台,在中国掀起了一场“游艇热”,并迅速扩散,珠三角、长三角

及环渤海城市群纷纷将游艇业纳入重要发展产业并列入发展日程。尤其是海南,不仅将游

艇业纳入重要发展产业,而且在国内率先颁布了《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和《海南省

游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吸引了全球关注的目光。

中国游艇业发展究竟经历了哪些历程?面对怎样的机遇和挑战?海南是如何破解发展游艇

业遇到的难题?给中国游艇业发展带来了哪些启示?围绕这些问题,《中国产经新闻》记

者日前专访了海南海事局副局长张捷。

中国游艇业的“探索”

“游艇产业在我国已经发展了10来年时间,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像深圳、珠海、

厦门、大连、天津以及上海都在做这方面的工作,珠海的游艇生产做得不错。”海南海事

局副局长张捷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前几年,海南也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在张捷看来,这10多年时间,应该算作中国游艇业发展的“探索”期。由于上位法的缺失

,我国发展游艇业没有法律依据,只能是慢慢“探索”,因此发展速度十分缓慢。

“我国管理船舶的上位法是《交通安全法》。”张捷表示:“在我国法律框架内,船舶的

功能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交通,另一个是运输。交通,是指运送客人;运输,是指运送货

物。交通牵涉到人的生命安全,运输关系到货物的运输安全,这都是公共安全的问题。因

此,在船舶管理方面,制定非常严格的法律法规,由政府提供公共安全服务与保障,是非

常重要的。”

“而游艇完全是个人的休闲娱乐,既不起交通作用,也不起运输作用,怎么管?游艇是个

人财产,驾驶游艇出外游玩是个人行为,不属于‘公共安全’范畴。”张捷压着手指头,

一项项地分析说:“还有游艇的登记、游艇质量的检验、游艇驾驶员的培训考核与资质认

定等一系列问题,我国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一两个人玩游艇,是个人问题。但是,等到大多数人都来玩游艇时,就变成了公共问题

,就得纳入公共管理的范畴了。”张捷强调说:“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须做的

。个人老板有了钱,就需要去消费,游艇也是一种消费形式。”

“一方面是相关法律的缺失,另一方面是巨大的社会需求,这就让我们在管理游艇和发展

游艇产业方面处于一个两难处境。”张捷指出,10多年来,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

城市群,就一直是在这样的“两难”中,艰难地“探索”着如何发展游艇产业的路子。

中国游艇业的“破冰”

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首次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

区发展邮轮、游艇等新兴旅游,并把邮轮和游艇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

录;12月3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

:海南要积极推进游艇码头建设;培育发展游艇、轻型水上飞机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等。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在中国海事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始了试点,开始了突破。”张

捷欣慰地说:“交通运输部和中国海事局给了我们一些特殊政策,让我们在海南这边做突

破。针对游艇的特殊性,我们想出了各种临时解决的办法,并在全国率先制定出了《游艇

管理试行办法》。”

据张捷介绍,在寻求这个突破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许多难题——

“比如在游艇登记这一块,我们首先就遇到了难点。船舶是起交通和运输作用的,国家有

明确规定,也给予保护,比如中外合资经营船舶,中资必须超过51%以上的股权,这是一

个基本条件。”张捷说:“而游艇是我个人买的,我怎么跟你合伙?怎么让你控股?”

“还有,我国对交通运输船舶的安全设备和救生设施的安装都有严格要求;而游艇太小了

,没法安装,你说怎么办?”张捷继续分析说:“再一个,驾驶船舶的人员,一般先是通

过大学的系统学习,然后再经过三副、二副、大副到船长的专业培训与考试;而我一个游

艇,只是开着玩一玩,你说如何管理才好?”

同时,游艇的安全检验,游艇的停靠、加油加水和维修维护等方面如何规定?

“所有这些方面,我们都遇到了问题。当然,我们必须解决这些问题。这就叫作中国游艇

业的‘破冰’吧!”张捷说。

为此,海南海事局发挥作为水上交通安全主管机关的优势,积极协助海南省委、省政府研

究破解相关产业发展制度瓶颈,以主要参与者身份参与了《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的

制定,制定并经海南省政府转发了《海南省游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由海南海事局制定、海南省政府颁布的《海南省游艇安全

管理暂行规定》实现了8个方面的突破:一是简化了进口游艇的检验手续;二是放开游艇

登记户籍和外资比例限制;三是实行全国通用的游艇驾驶员证书制度;四是认可境外游艇

驾驶员证书;五是简化游艇进出口岸海事手续的办理;六是对外国籍游艇进出海南省口岸

不实行强制引航;七是解决境外游艇入境后适航性问题;八是鼓励境内制造的游艇在海南

出口境外。

“这8大突破,为游艇‘进得来,游得动’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张捷表示。

海南游艇业的“先行先试”

“在我们的推动下,海南也已解决了邮轮游艇母港的问题。现在我们国家有母港的3个地

方是天津、上海和海南(三亚凤凰岛)。”张捷说:“我们做邮轮游艇,首先要解决的是

母港问题。我国法律规定,船舶航行必须有固定的线路,中途不能上下;比如从香港到海

南再到越南,在哪里停泊、在哪里上岸,都有规定。而且,过去我们不允许外轮在我们的

客运线上航行。只有解决了邮轮游艇母港问题,乘客才能随意在母港周边航行和停泊。”

据张捷介绍,海南海事局在积极推动海南邮轮游艇发展方面做出了如下成就:

首先是落实3项措施支持三亚邮轮母港建设。一是加强航道清理和通航水域的整治,确保

邮轮进港和靠泊的安全;二是针对码头设施尚未完善的问题,主动帮助业主单位解决存在

的问题;三是积极为三亚市政府出谋划策,对三亚邮轮码头防污染、邮轮通航安全、邮轮

靠泊安全以及凤凰岛邮轮码头二期建设等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合理规划三亚邮轮游艇产

业发展。

其次是简化手续强化服务,保证邮轮、游艇进出的快速和便捷。一是对邮轮进口岸审批和

口岸查验工作,实施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度,节假日不休息,极大地方便了船方;二是简

化了进口岸审批和查验手续,为国际邮轮进靠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对于境

外首次进入我国口岸的邮轮,在所有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海南海事局积极向中国海事局请

示,采取电话请示批准,再办理书面审批手续,缩短了邮轮进入海南水域的时间。

“我们也积极推动海口和三亚举办游艇经济论坛和游艇展览。举办游艇经济论坛和游艇展

览的目的,就是聚集国内外业界精英和学术界权威,为我国如何发展游艇邮轮产业探讨出

路。”张捷说:“通过论坛和展览,海南游艇经济已引起国际国内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

“所有这些工作,都应该算作先行先试吧。”张捷强调说。

海南游艇业的“跨越发展”

“虽然我们出台了《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和《海南省游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但

现在还不够完善。比如体型比较大的船,检验要求非常高,检验过程就非常麻烦。”张捷

表示:“我们目前正在做一个课题,叫做《中国游艇安全监管模式》,最近就会有结果出

来了,在这个‘模式’中,我们提出了更大的、更宽泛的检验方法。”

“这里面还有一个解决基本思维方式的问题。比如游艇业主说我愿意冒这个险,我个人承

担责任,能不能放宽?这就需要在管理观念上要有一个突破的问题。”张捷说:“还有,

目前船员考取的驾照是全国统一的。但你到了一个新地方,就得增加一些新的培训内容。

比如你是在黑龙江考取的驾照,你到海南来开船,还得参加海南的培训考试,因为你不了

解海南水域、水下是个什么情况?哪里安全?哪里不安全?你不了解。因此,补充考试是

必须的。”

“我们的目标是发展邮轮游艇产业。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本身还没有邮轮产业。我

们的法律里面也没有如何管理和发展邮轮产业的法律规定。”张捷说:“现在,随着我国

国民经济收入的增加,我们也要改变这个观念,在发展邮轮产业方面寻求突破。我们的策

略是,首先从国外引入外籍邮轮进来,再慢慢发展我们自己的邮轮产业。”

“只有解决了以上问题,我国的游艇邮轮产业才能稳健发展。”张捷认为:“我们一直在

做这些事情,事实上已经取得了突破,海南走在了全国的前面。”

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自《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于2010年11月23日颁布实

施以来,海南掀起了“游艇热”。海南国际化标准的游艇会所和游艇码头——三亚鸿洲国

际游艇会游艇码头与三亚半山半岛帆船港先后建成并对外开放。在三亚的海棠湾,陵水的

清水湾,万宁的石梅湾和神州半岛,琼海的博鳌,文昌的铜鼓岭,海口的西海岸,数十个

旅游地产项目都将游艇会所或帆船俱乐部作为配套建设。海口狮子岭飞地工业园也有游艇

制造企业正式进驻。据不完全统计,海南新近注册的游艇相关企业有260余家,新建和规

划建设的游艇码头泊位有2000多个。在海南海事局等部门和海南省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引导

下,海南游艇产业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和快节奏进入“

黄金水道”。

活着,就是要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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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游艇业即将从海南“破冰”

2009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

设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邮轮和游艇等新兴旅游产业,并把

邮轮和游艇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要求海南积极推进游艇码头建设

;培育发展游艇和轻型水上飞机等旅游装备制造业。

这个新兴产业政策的出台,在中国掀起了一场“游艇热”,并迅速扩散,珠三角、长三角

及环渤海城市群纷纷将游艇业纳入重要发展产业并列入发展日程。尤其是海南,不仅将游

艇业纳入重要发展产业,而且在国内率先颁布了《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和《海南省

游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吸引了全球关注的目光。

中国游艇业发展究竟经历了哪些历程?面对怎样的机遇和挑战?海南是如何破解发展游艇

业遇到的难题?给中国游艇业发展带来了哪些启示?围绕这些问题,《中国产经新闻》记

者日前专访了海南海事局副局长张捷。

中国游艇业的“探索”

“游艇产业在我国已经发展了10来年时间,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像深圳、珠海、

厦门、大连、天津以及上海都在做这方面的工作,珠海的游艇生产做得不错。”海南海事

局副局长张捷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前几年,海南也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在张捷看来,这10多年时间,应该算作中国游艇业发展的“探索”期。由于上位法的缺失

,我国发展游艇业没有法律依据,只能是慢慢“探索”,因此发展速度十分缓慢。

“我国管理船舶的上位法是《交通安全法》。”张捷表示:“在我国法律框架内,船舶的

功能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交通,另一个是运输。交通,是指运送客人;运输,是指运送货

物。交通牵涉到人的生命安全,运输关系到货物的运输安全,这都是公共安全的问题。因

此,在船舶管理方面,制定非常严格的法律法规,由政府提供公共安全服务与保障,是非

常重要的。”

“而游艇完全是个人的休闲娱乐,既不起交通作用,也不起运输作用,怎么管?游艇是个

人财产,驾驶游艇出外游玩是个人行为,不属于‘公共安全’范畴。”张捷压着手指头,

一项项地分析说:“还有游艇的登记、游艇质量的检验、游艇驾驶员的培训考核与资质认

定等一系列问题,我国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一两个人玩游艇,是个人问题。但是,等到大多数人都来玩游艇时,就变成了公共问题

,就得纳入公共管理的范畴了。”张捷强调说:“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须做的

。个人老板有了钱,就需要去消费,游艇也是一种消费形式。”

“一方面是相关法律的缺失,另一方面是巨大的社会需求,这就让我们在管理游艇和发展

游艇产业方面处于一个两难处境。”张捷指出,10多年来,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

城市群,就一直是在这样的“两难”中,艰难地“探索”着如何发展游艇产业的路子。

中国游艇业的“破冰”

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首次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

区发展邮轮、游艇等新兴旅游,并把邮轮和游艇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

录;12月3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

:海南要积极推进游艇码头建设;培育发展游艇、轻型水上飞机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等。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在中国海事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始了试点,开始了突破。”张

捷欣慰地说:“交通运输部和中国海事局给了我们一些特殊政策,让我们在海南这边做突

破。针对游艇的特殊性,我们想出了各种临时解决的办法,并在全国率先制定出了《游艇

管理试行办法》。”

据张捷介绍,在寻求这个突破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许多难题——

“比如在游艇登记这一块,我们首先就遇到了难点。船舶是起交通和运输作用的,国家有

明确规定,也给予保护,比如中外合资经营船舶,中资必须超过51%以上的股权,这是一

个基本条件。”张捷说:“而游艇是我个人买的,我怎么跟你合伙?怎么让你控股?”

“还有,我国对交通运输船舶的安全设备和救生设施的安装都有严格要求;而游艇太小了

,没法安装,你说怎么办?”张捷继续分析说:“再一个,驾驶船舶的人员,一般先是通

过大学的系统学习,然后再经过三副、二副、大副到船长的专业培训与考试;而我一个游

艇,只是开着玩一玩,你说如何管理才好?”

同时,游艇的安全检验,游艇的停靠、加油加水和维修维护等方面如何规定?

“所有这些方面,我们都遇到了问题。当然,我们必须解决这些问题。这就叫作中国游艇

业的‘破冰’吧!”张捷说。

为此,海南海事局发挥作为水上交通安全主管机关的优势,积极协助海南省委、省政府研

究破解相关产业发展制度瓶颈,以主要参与者身份参与了《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的

制定,制定并经海南省政府转发了《海南省游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由海南海事局制定、海南省政府颁布的《海南省游艇安全

管理暂行规定》实现了8个方面的突破:一是简化了进口游艇的检验手续;二是放开游艇

登记户籍和外资比例限制;三是实行全国通用的游艇驾驶员证书制度;四是认可境外游艇

驾驶员证书;五是简化游艇进出口岸海事手续的办理;六是对外国籍游艇进出海南省口岸

不实行强制引航;七是解决境外游艇入境后适航性问题;八是鼓励境内制造的游艇在海南

出口境外。

“这8大突破,为游艇‘进得来,游得动’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张捷表示。

海南游艇业的“先行先试”

“在我们的推动下,海南也已解决了邮轮游艇母港的问题。现在我们国家有母港的3个地

方是天津、上海和海南(三亚凤凰岛)。”张捷说:“我们做邮轮游艇,首先要解决的是

母港问题。我国法律规定,船舶航行必须有固定的线路,中途不能上下;比如从香港到海

南再到越南,在哪里停泊、在哪里上岸,都有规定。而且,过去我们不允许外轮在我们的

客运线上航行。只有解决了邮轮游艇母港问题,乘客才能随意在母港周边航行和停泊。”

据张捷介绍,海南海事局在积极推动海南邮轮游艇发展方面做出了如下成就:

首先是落实3项措施支持三亚邮轮母港建设。一是加强航道清理和通航水域的整治,确保

邮轮进港和靠泊的安全;二是针对码头设施尚未完善的问题,主动帮助业主单位解决存在

的问题;三是积极为三亚市政府出谋划策,对三亚邮轮码头防污染、邮轮通航安全、邮轮

靠泊安全以及凤凰岛邮轮码头二期建设等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合理规划三亚邮轮游艇产

业发展。

其次是简化手续强化服务,保证邮轮、游艇进出的快速和便捷。一是对邮轮进口岸审批和

口岸查验工作,实施24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度,节假日不休息,极大地方便了船方;二是简

化了进口岸审批和查验手续,为国际邮轮进靠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对于境

外首次进入我国口岸的邮轮,在所有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海南海事局积极向中国海事局请

示,采取电话请示批准,再办理书面审批手续,缩短了邮轮进入海南水域的时间。

“我们也积极推动海口和三亚举办游艇经济论坛和游艇展览。举办游艇经济论坛和游艇展

览的目的,就是聚集国内外业界精英和学术界权威,为我国如何发展游艇邮轮产业探讨出

路。”张捷说:“通过论坛和展览,海南游艇经济已引起国际国内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

“所有这些工作,都应该算作先行先试吧。”张捷强调说。

海南游艇业的“跨越发展”

“虽然我们出台了《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和《海南省游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但

现在还不够完善。比如体型比较大的船,检验要求非常高,检验过程就非常麻烦。”张捷

表示:“我们目前正在做一个课题,叫做《中国游艇安全监管模式》,最近就会有结果出

来了,在这个‘模式’中,我们提出了更大的、更宽泛的检验方法。”

“这里面还有一个解决基本思维方式的问题。比如游艇业主说我愿意冒这个险,我个人承

担责任,能不能放宽?这就需要在管理观念上要有一个突破的问题。”张捷说:“还有,

目前船员考取的驾照是全国统一的。但你到了一个新地方,就得增加一些新的培训内容。

比如你是在黑龙江考取的驾照,你到海南来开船,还得参加海南的培训考试,因为你不了

解海南水域、水下是个什么情况?哪里安全?哪里不安全?你不了解。因此,补充考试是

必须的。”

“我们的目标是发展邮轮游艇产业。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本身还没有邮轮产业。我

们的法律里面也没有如何管理和发展邮轮产业的法律规定。”张捷说:“现在,随着我国

国民经济收入的增加,我们也要改变这个观念,在发展邮轮产业方面寻求突破。我们的策

略是,首先从国外引入外籍邮轮进来,再慢慢发展我们自己的邮轮产业。”

“只有解决了以上问题,我国的游艇邮轮产业才能稳健发展。”张捷认为:“我们一直在

做这些事情,事实上已经取得了突破,海南走在了全国的前面。”

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自《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于2010年11月23日颁布实

施以来,海南掀起了“游艇热”。海南国际化标准的游艇会所和游艇码头——三亚鸿洲国

际游艇会游艇码头与三亚半山半岛帆船港先后建成并对外开放。在三亚的海棠湾,陵水的

清水湾,万宁的石梅湾和神州半岛,琼海的博鳌,文昌的铜鼓岭,海口的西海岸,数十个

旅游地产项目都将游艇会所或帆船俱乐部作为配套建设。海口狮子岭飞地工业园也有游艇

制造企业正式进驻。据不完全统计,海南新近注册的游艇相关企业有260余家,新建和规

划建设的游艇码头泊位有2000多个。在海南海事局等部门和海南省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引导

下,海南游艇产业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和快节奏进入“

黄金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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