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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末台州黄岩人方国珍叛逆的阐述文章已较多。由于方国珍在政治上的数度重复、顺逆无常,遭到绝大大都人的贬斥和藐视。举其大者如:方孝孺 “是时,知向背者觉得国珍盗也,不行辅,皆匿不出。”(《逊志斋集》卷21《詹鼎传》) “国珍者商人之徒,斗筲之器,宜其无定见也”,“智昏择木,心怀首鼠”。(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5) “方氏海上民也,迹其抗师拒命,焚毁官亭民舍,维时邑民受其虐待者,何异绿林黄巾之惨”。 (《光绪黄岩县志》卷36寇变条):清中叶作为同乡后学的戚学标尽量没有直接评述方国珍,只是在他在评述方国珍的心腹幕僚刘仁本时捎带着对方国珍的“首逆”事件作出评价:“元、台、温数百万生灵,不致尽困于方氏水火者,亦仁本之有以潜消而默化”。(《论刘仁本》) 他把方国珍没有虐待乡邻,完全看作是刘仁本在幕后所起的浸染,在他眼里方国珍还是一个彻头彻尾地杀人不眨眼的匪贼、屠夫。若是说昔人难以跳出传统君臣大义的藩篱,那么今人又怎样评述方氏呢?著名元史学家邱树森在《中国小通史·元朝》中写道:“1358年、1359年京师多半产生了大饥荒……从1360年到1363年,张士诚和方国珍,一个出粮,一个出船,每年海运粮11万石至13万石(合计30余万石),从而耽误了元朝的反动统治”,“在政治经济上,为摇摇欲坠的元朝反动统治输血打气”。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元代卷》仍持类似的概念。
也许这样的概念只是出于某种思维习惯,我们习惯了儒家的君臣大义,易于原谅统治阶级的作恶,却不会放过一个小民的“大逆不道”。来由是以暴易暴是不敷取的,更有甚者以为由于中国汗青为数浩瀚的大局限的农民叛逆,导致了中国传统社会难以长盛不衰,因为小民的作乱破损了承平年月累积的社会工业。我们也习惯了阶级阐明的要领,农民叛逆首脑不该该与旧王朝耦断丝连,方氏出船为元王朝输粮,恰恰违背了他作为农民叛逆首脑所应有的彻底的革-命精神,投矫魅招安是不值得称赞的。在被官逼民反和投矫魅招安之间,方国珍好像都不行能得到汗青学家的同情与喝彩的。
不外,掀开史籍,在元末的战乱中,以方国珍为首的方氏兄弟父子在占据温台庆元三路的十一年里,实行保境安民之策,维护一方平定,史迹昭昭。
一、实行保境安民政策。
不称王、不称帝,与元当局、强邻朱元璋虚与委蛇,兴修水利,修建城池,使温台庆元三郡在元末的战乱中成为一方乐土。萧启庆以为出于非红巾系的群雄,较知吸引士人以扩大政权基本。(萧启庆《元明之际士人的多元政治决议——以各族进士为中心》载《台湾大学汗青学报》2003第12期,第77-138页) “方氏盛时,招延士医生,折节好文,与中吴争胜。文人遗老如林彬、萨都剌辈,咸往依焉。”(钱谦益《列诗集小传》(甲集)刘仁本条:)在各处烽火的岁月里,鄞县成为许多颠沛流离、依托无门的士人的物质和精神的故里。如外来遁迹的著名文人有诗人丁鹤年、朱右、瞿佑、吴志淳、盛熙明等,被强留于庆元的有著名南戏作家高明,其剧作《琵琶记》就写于此一时期。当时,在当地还活泼着一个传承陆学的儒学士人集体,这一集体并没有因方氏入据庆元而覆灭,相反在战争的年月里,他们照常讲学、相互辩难。方氏在政治上的胆小担保了三郡的平定与不变,延续了了元末明初浙东士人在学术、文学、宗教上的薪火相传。
二、方氏后世
入明后,方国珍侄子方行活泼在明初的诗坛上,方国珍的儿子方明谦更为明朝的海防边疆建树提供实际的辅佐。“国珍子亚关旧尝在金陵为质子,建言当筑城于沿海以防倭,太祖诏下信公施行。于是始筑定海等处十一城。”其女儿嫁给沐英儿子,随夫家到云南定居。“凡鄞人仕滇如应布政履平辈,女敦乡里之谊,还往若亲戚”。(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18)全祖望无法领略这种“大逆不道”的匪贼家庭怎么会养育出一代优秀的后人?只能以他在谁人时代的思想给以公道的表明:“但是方氏之窃据也,所谓盗亦有道耶”。 |